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3-00871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党委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10 | 成文日期: | 2023-10-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中共本溪县纪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监察委员会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五)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六)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七)会同县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县纪委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中共本溪县纪委(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422.0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422.0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2.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减少)194.81万元,增长15.8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支出总计1422.0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58.1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1.4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0.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6.43万元。
2.项目支出263.8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8.55%。主要包括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06.55万元,增长16.9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2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8.19万元,项目支出263.8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6.55万元,增长16.9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325.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2.0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4.52万元,占88.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61万元,占6.51%;住房保障支出74.88万元,占5.2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4.52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90.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2%,决算数小于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2)项目支出263.82万元,主要是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61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74.8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0.8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39.9%,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8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8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39.9%,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比上年增加14.39万元,增长54.38%,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3.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44.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7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21.48万元,增长9.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96分。
本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231.1万元,自评平均分8.96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留置期间办案补助”、“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村(社区)纪检监察监督员工资”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23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123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年度工作顺利开展。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留置期间办案补助”、“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村(社区)纪检监察监督员工资”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留置期间办案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27万元,完成预算的92.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完成该目标。
(2)“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项目自评综述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98.94万元,执行数为981.99万元,完成预算的98.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完成该目标。
(3)“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项目自评综述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7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6.3万元,执行数为176.2万元,完成预算的77.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完成该目标。
(4)“村(社区)纪检监察监督员工资”项目自评综述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1万元,执行数为63.64万元,完成预算的89.6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完成该目标。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 部门评价结果。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意识,增强绩效管理理念;二是完善制度,推进落实。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和办法,力求规范、完整、可操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使绩效管理各环节有效衔接,提高绩效管理行为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对预算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开展重点项目跟踪问效,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按规定对绩效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21.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决算表).XLS
第五部分 附件
中国共产党本溪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整体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