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jcy--czjs-2015-0001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2014年检察院决算公开表 | 主题分类: | 党委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5-08-17 | 成文日期: | 2015-06-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14年检察院决算公开表
201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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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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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5.7 | 7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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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8.9 | 4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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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9 | 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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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1.9 | 2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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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5 | 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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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7 | 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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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7 | 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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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8 | 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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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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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5.7 | 574.3 | 171.4 | ||||||||
20404 |
| 438.9 | 438.9 |
| 44.9 | 44.9 |
| 90.4 | 90.4 |
| 111.5 | 88.7 | 22.8 |
2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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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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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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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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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7.2 | 663 | 194.2 |
201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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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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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本溪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本溪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4年市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 2014年市直部门支出决算表
三、 2014年市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四、 2014年市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监督法律实施,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本溪县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76.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4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5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31.2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结余等。
(二)支出总计857.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6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办案等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5万元。
2.项目支出194.2万元,主要包括办案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19万元
主要是年末拨款未能及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万元,项目支出194.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7.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5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5.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38.9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工资及经费等支出。
(2)事业运行44.9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工资及经费等支出。
(3)其他检察支出90.4万元,主要是各项检察业务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5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8.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及补助等支出。
(2)死亡抚恤金22.8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万元。
1.公务接待费2.1万元,主要用于外出办案、提审等餐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