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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5年抗联馆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党委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6-12-06 成文日期: 201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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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抗联馆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12-06 16:25:35 【字体:

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概况

一、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   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 部门决算相关统计表    

第三部分    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关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相关要求,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史实研究、文物实物征集、陈列布展、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学术交流等,工作大力宣传和弘扬东北抗联精神,传承民族品质。    

 ()有效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资源,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    

            第二部分 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400.57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400.57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39.73万元。    

(二)支出总计273.4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0.0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66万元。    

2.项目支出203.38万元,主要包括维修改造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66.89万元    

主要是项目资金年底拨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3万元,项目203.38支出万元。

   

<!--[if !supportLists]--> (二)具体情况

   

    行政运行66.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4.66万元。住房公积金3.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减少0.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2015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主要用于大型会议等,2015年公务接待累计5批次,100左右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5年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采政府购支出总额100.6万元,其中:采购货物15万元,采购工程支6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51231   ,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共有车辆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1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1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8.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