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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党委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03 成文日期: 201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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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9-03 13:58:3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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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委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县委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县委对外接待和总值班工作。 (二)负责日常文书处理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文件、机密文电、信件的传递工作。

(三)负责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市委、县委领导同志指示的转达催办落实工作。

(四)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规划和指导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提出关于乡(镇),县直部、委、办、局及其它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办理市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离(退)休、出国(境)呈报手续;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审批手续;负责管理县委老干部局,宏观协调、指导全县老干部工作;负责乡(镇)和县直部、委、办、局科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干部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承办部分干部因公出国(境)的审查手续。

(六)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组织史资料的收集、编写和出版工作;指导、检查各级党组织的工作,及时向县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告全县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情况。

(七)根据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干部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的指示及决议,负责制定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交流经验;发现、培养、总结与推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先进人物的经验和事迹;负责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和政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负责对各文艺家协会的联络、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研究分析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形势,制定重大工作措施,做出工作部署,督查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反邪教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调、督促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组织领导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平安建设;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中央、省、市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部署。

(十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和督促我县统战方面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情况;协助市统战部联系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选拔培养新一代的无党派代表人士;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开展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台胞、台属、侨眷家海外联谊的有关工作;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调查、研究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密码的机要收发工作,确保保密码安全和通信畅通,负责农村信息化工作及政府网络建设维护工作。

(十三)负责征集、整理,编纂地方党史,开展党史研究,编写和出版《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志》、《年鉴》。督促、检查、指导县直部门、各乡镇党史、地方志工作的开展,负责其史、志的评审并协助做好出版工作。

(十四)组织全县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引导广大妇女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全县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指导和推进“双学双比”、“巾帼英雄”和“五好文明家庭”三大主题活动;为妇女儿童服务,参与地方性法规的拟定,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十五)负责县青联和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常务性工作,参与全县青少年法规制度实施、监督等工作。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活动和希望工程工作,指导并组织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推荐优秀青年。

(十六)参与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愿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进行科技咨询服务,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活动。

(十七)参与全县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主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引导会员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指导同业公会和行业商会等专业组织的工作,代表并维护商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参与调解经济纠纷,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外市场,增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十八)负责直属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十九)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关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相关要求,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史实研究、文物实物征集、陈列布展、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学术交流,大力宣传和弘扬东北抗联精神传承民族品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3.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

4.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5.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

6.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机要局

7. 本溪满族自治县党史地方志办公室

8.本溪满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9.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

10.本溪满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

11.本溪满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

12.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13. 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

第二部分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726.3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738.8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5.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3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987.44万元,主要是项目结余等。

(二)支出总计2522.1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71.9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2.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6.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43万元。

2.项目支出1450.2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204.17万元

主要是各单位项目未完成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总收入3726.33万元,较上年增加1229.1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8.89万元,较上年增加468.3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东北史实抗联陈列馆在县委公开.

2.部门取得的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总支出2522.16万元,较上年增加698.7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在县委公开.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2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92万元,项目支出1450.2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22.1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7.2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1.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3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4.22万元,农林水支出88.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61万元,其他支出5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7.2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533.60万元,主要是各行政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43万元,主要是精神文明建设、文联工作等支出。

(3)事业运行139.3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等支出。

(4)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11.41万元,主要是工商联事务支出。

(5)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4.27万元,主要是妇联、共青团事务支出。

(6)其他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55.65万元,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等部门维稳、综合治理、会议等方面的相关事务支出。

(7)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78.31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门相关事务支出。

(8)其他宣传事务支出187.01万元,主要用于宣传部门相关事务支出。

(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7.19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门相关事务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41.4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9.9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等支出

(2)科学技术普及5.5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3)其他科学技术支出6.0万元,主要是用于其他科学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38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0.3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4.2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8.0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经费等支出。

(2)博物馆支出188.99万元,主要是抗联馆免费开放等支出。

(3)其他文物支出63.49万元,主要是收集抗联史实资料等支出。

(4)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68万元,主要是红色旅游宣讲与培训等费用支出。

5. 农林水事务支出88.23万元,包括: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88.23万元,主要是大学生村官工资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55.61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55.61万元,主要是公积金配缴支出。

11. 其他支出55万元,包括:

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主要是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8.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99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初预算多支出35.91万元,主要是新增抗联馆等原因。比2016年决算增加13.43万元,增长24.23%,主要是新增抗联馆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8.85万元,主要用于会议、接待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07批次,1780人,8.8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99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县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28万元,比2016年增加8.65万元,增长5.7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县委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1.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6.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委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县委部门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民主党派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项):反映其他用于民主党派(包括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工、九三、台盟等)及办事机构的支出,工商联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8.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基本支出。

20.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3.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25.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6.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7.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2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9.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30. 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政府科学技术管理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1.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实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方面的支出。

32. 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3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支出(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34.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文物方面的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6.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