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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党委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07 成文日期: 201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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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9-07 15:55:2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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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概况

主要职责

(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县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行政管理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和实名制管理,拟订全县各级机关行政编制分配方案和全县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方案。

(四)拟订县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县级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审核和审批,负责县级议事协调机构日常管理,审核乡(镇)机关机构设置,协调县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县级机关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拟订县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做好相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指导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县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编制机构、领导职数、经费渠道等事项的审核和审批,执行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编制标准。

(八)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九)审定县直党政群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立、合并、撤销、名称变更及全县正、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设立、合并、撤销、名称变更。

(十)受理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方面的相关事宜。

(十一)建立和完善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法对县直单位进行登记管理。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溪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机构编制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6.7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5.6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XX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XX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XX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XX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XX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XX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1.05万元,主要是XX等。

(二)支出总计56.7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9.7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3万元。

2.项目支出8.69万元,主要包括相关机构事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8.28万元

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总收入56.72万元,较上年增加7.6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68万元,较上年增加6.8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辆公务用车,以及人员工资增加。

2.部门取得的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总支出56.72万元,较上年增加7.67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一辆公务用车,以及人员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满族自治县编制委员会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6万元,项目支出8.6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4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2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04万元,主要是办公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1万元,主要是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万元。

(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6.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7.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2)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2.22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2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 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2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初预算多支出0.68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比2016年决算增加1.79万元,增长9.27%,主要是增加一辆公务用车。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2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构编制委员会运行经费支出6.93万元,比2016年增加3.08万元,增长80%,增加一辆公务用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机构编制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XX%,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XX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