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wqsd--czyjs-2017-0015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温泉寺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其他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10-23 | 成文日期: | 2017-06-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温泉寺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温泉寺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温泉寺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温泉寺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温泉寺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统筹温泉寺旅游度假区规划区域内的规划管理、土地征收、拆(动)迁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社会事务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县温泉寺管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满族自治县温泉寺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本溪水洞温泉旅游度假搬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温泉寺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温泉寺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62.0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62.0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2.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651.3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4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75万元。
2.项目支出640.95万元,主要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0.71万元
主要是项目未完成形成的结余。
(四)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总收入662.06万元,本单位是2015年新设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2.06万元,本单位是2015年新设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
2.部门取得的其他收入0万元。
2016年部门总支出651.35万元,本单位是2015年新设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了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0万元,项目支出640.9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3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50.45元,住房保障支出0.90元
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50.45万元,包括:
(1)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650.45万元,主要是工疗干疗工资保险费。
(2)住房保障支出0.90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0.90万元。主要是为在编2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是2015年新设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温泉寺管理委员会运行经费支出10.40万元。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溪满族自治县温泉寺管理委员会帐面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温泉寺管理委员会对0个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么务用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商业服务业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6.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指用于旅游行业业务管理的支出。
7.其它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指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0: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