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cl---2018-0043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其他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8-28 | 成文日期: | 2018-08-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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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省、市、县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励,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四)负责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工作,弘扬人道主义。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并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五)参与研究、制定全县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法规规划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六)对全县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七)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接受省,市残联的业务指导。
(九)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业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51.3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69.1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经营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82.19万元,主要是项目结转结余等。
(二)支出总计251.3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6.4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4万元。
2.项目支出153.23万元,主要包括残疾人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1.64万元
主要是项目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总收入242.32万元,较上年减少73.1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32万元,较上年减少73.1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2.部门取得的其他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无。
2017年部门总支出189.34万元,较上年增加61.98万元,主要原因是把上年结转的项目完成。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4万元,项目支出153.2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9.6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7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1.67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6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3)项目支出153.24万元。
(4)基本支出25.38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3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跟2017年初预算一样比2016年决算减少0.57万元,下降38%,主要是节约经费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主要用于0.00等,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主要用于餐费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5批次,20人,0.1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0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4万元,比2016年减少0.72万元,降低11%,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残疾人联合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无,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无,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残疾人联合会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0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0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无,涉及资金无,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无,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无。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体育(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体育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它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它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