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19-00919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小市产业园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其他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8-12 成文日期: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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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小市产业园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12 08:45:05 【字体: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园区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小市园区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小市园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小市园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小市园区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小市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制定小市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小市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园区内供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以及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三)负责园区的对外招商引资工作。

(四)协调相关部门为入园企业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小市园区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小市园区(本级)

第二部分 小市园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辽宁省本溪(小市)传动装置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1).xls

第三部分 小市园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78.0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33.3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3.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4.69万元,主要是项目结转结余等。

(二)支出总计445.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6.6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万元。

2.项目支出308.91万元,主要包括发展与改革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32.49万元

主要是项目结余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总收入533.39万元,较上年增加267.7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3.39万元,较上年增加267.7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建项目等。

2.部门取得的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

2018年部门总支出445.6万元,较上年增加142.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建项目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小市园区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68万元,项目支出308.9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5.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8.0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9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5.6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129.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

(7)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万元。

(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包括:

水体支出0万元。

6.农林水事务支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7.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2)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7.59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7.5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 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49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初预算多支出14.06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增加等原因。比2017年决算增加12.3万元,上升72%,主要是公务接待增加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8.57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55批次,1100人,8.57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9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小市园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小市园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小市园区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安慰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