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2-00791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局本级)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8-26 | 成文日期: | 2022-08-2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局本级)
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决算
(局本级)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加强光荣院建设和管理,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补助对象。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本级)
2、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949.8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8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1.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0等。
8.年初结转和结余1168.0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751.82万元,降低20%,主要原因:一是优抚人员减少;二是退役工作项目减少。
(二)支出总计2949.8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5.3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万元。
2.项目支出2854.48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20.41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一是优抚人员增多;二是退役工作项目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0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272.23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一是退役项目,工作项目等支出全部执行完成。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4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33万元,项目支出2854.4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49.81万元,比上年增加520.41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一是优抚人员增多;二是退役工作项目增加。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5.7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9.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6)事业运行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7)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5.7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3)抚恤支出1623.14万元,主要是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其他优抚等支出。
(4)退役安置支出1113.26万元,主要是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其他退役安置等支出。
(5)民政管理事务支出0.3万元,主要是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等支出。
(6)社会福利支出0.88万元,主要是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等支出。
(7)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27.86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拥军优属,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支出。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2万元,主要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69.71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69.71万元,主要是其他医疗卫生等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包括:
水体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6.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4.3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4.3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6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1年初预算少支出0.2万元,主要是车辆运行等原因。比2020年决算增加0.17万元,增长6%,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增加及2020年公务用车费用部分在2020年结算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10人,0.14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6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4万元,比2020年增加2.68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涉及资金1871.91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8.8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项目增加;二是资金增大;三是工作量增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量增加人员;二是增加经费;三是加强学习,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反映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服务、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实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