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3-00797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征收中心2022年度决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10 | 成文日期: | 2023-10-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征收中心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征收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征收中心2022年度决算报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征收中心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征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宣传、贯彻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征收法规和有关政策,根据县城建设需要,组织房屋征收工作。
(二)负责审核拟征收项目,组织房屋征收项目的民意 调查、履行评估单位选定程序;做好调查登记和项目成本测算;拟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开展补偿方案听证;做好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
(三)负责协调指导、组织实施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国有、 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四)负责征收补偿资金的概算并实行专户存储、专款
专用,确保补偿及时到位。
(五)负责管理移交被征收的土地房屋等资产及相关权证注销;负责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司法程序,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协调县国土局对集体土地实施限期腾地等司法程序。
(六)负责协调处理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遗留问题和争议等工作。
(七) 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 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民地区居民事业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节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和派出所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社会事务工作;向人民政府和派出所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的建议。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满族自治县征收中心2022年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满族自治县征收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征收中心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征收中心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515.1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51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15.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0等。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0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了8643.67万元,增长了461.86%,主要原因:一是: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比上年增加;二是征地和拆迁补偿今年发生数额增加。
(二)支出总计10515.1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2.1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21万元。
2.项目支出10413万元,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8643.67万元,增长461.86%,主要原因:一是: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比上年增加;二是征地和拆迁补偿今年发生数额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基本支出余额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6.86万元,0%,主要原因:收支平行。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22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1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6万元,项目支出1041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15.16万元,比上年增加8643.67万元,增长了461.86%,主要原因一是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比上年减少;二是征地和拆迁补偿今年发生数额增加。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6)事业运行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7)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3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事业单位在职人员9.83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包括:
水体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6.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8.38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8.38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8万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2年初预算少支出4.2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等原因。比2022年决算减少4.22万元,减少0.73%,主要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万元。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7万元,其中:车辆保险支出0.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通过绩效自评未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如果需要会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