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bmxxgk-czyjs--2014-0286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物价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4-12-03 | 成文日期: | 2014-12-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物价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本溪满族自治县物价局
2013 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物价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物价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3年县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 2013年县直部门支出决算表
三、 2013年县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四、 201年县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物价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物价局概况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省、市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我县的价格政策规定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贯彻落实省、市下达我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的建议,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
(三)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全县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价目录;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调整全县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四)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审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
(五)负责县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组织实施并督导检查全县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
(六)负责全县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预警工作, 发布市场价格信息;负责全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七)负责全县价格认证和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及监督管理工作,对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工作进行预审。
(八)承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任,负责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价格与收费违法行为, 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处理价格和收费争议;指导经营者、中介机构及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溪满族自治县物价局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物价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13年市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部门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物价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决算数 | 项 目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666.92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75.45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二、外交 | 0.00 |
三、事业收入 | 0.00 | 三、国防 | 0.00 |
四、经营收入 | 0.00 | 四、公共安全 | 0.00 |
五、附属单位缴款 | 0.00 | 五、教育 | 0.00 |
六、其他收入 | 0.00 | 六、科学技术 | 0.00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0.00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25.67 | ||
九、医疗卫生 | 0.00 | ||
十、节能环保 | 0.00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0.00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0.00 | ||
十三、交通运输 | 0.00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0.00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0.00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0.00 | ||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0.00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00 |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0.00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0.00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0.00 | ||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0.00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65.80 | ||
本年收入合计 | 666.92 | 本年支出合计 | 666.92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0.00 | 结余分配 | 0.00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0.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0.00 |
0.00 | |||
收入总计 | 666.92 | 支出总计 | 666.92 |
2013年市直部门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部门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物价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 | 其他支出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75.45 | 75.45 | 0.00 | 0.00 | 0.00 | ||
20104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75.45 | 75.45 | 0.00 | 0.00 | 0.00 | ||
2010401 | 行政运行 | 65.91 | 65.91 | 0.00 | 0.00 | 0.00 | ||
2010450 | 事业运行 | 4.54 | 4.54 | 0.00 | 0.00 | 0.00 | ||
2010499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5.00 | 5.00 | 0.00 | 0.00 | 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25.68 | 25.68 | 0.00 | 0.00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3.07 | 13.07 | 0.00 | 0.00 | 0.00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3.07 | 13.07 | 0.00 | 0.00 | 0.00 | ||
20808 | 抚恤 | 12.61 | 12.61 | 0.00 | 0.00 | 0.00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12.61 | 12.61 | 0.00 | 0.00 | 0.00 | ||
229 | 其他支出 | 565.80 | 0.00 | 565.80 | 0.00 | 0.00 | ||
22904 |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 565.80 | 0.00 | 565.80 | 0.00 | 0.00 | ||
2290400 |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 565.80 | 0.00 | 565.80 | 0.00 | 0.00 | ||
合 计 | 666.93 | 101.13 | 565.80 | 0.00 | 0.00 | |||
备注:其他支出指部门除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以外的其它所有支出。 |
2013年市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部门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物价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75.45 | 75.45 | 0.00 | ||
20104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75.45 | 75.45 | 0.00 | ||
2010401 | 行政运行 | 65.91 | 65.91 | 0.00 | ||
2010450 | 事业运行 | 4.54 | 4.54 | 0.00 | ||
2010499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5.00 | 5.00 | 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25.68 | 13.07 | 12.61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3.07 | 13.07 | 0.00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3.07 | 13.07 | 0.00 | ||
20808 | 抚恤 | 12.61 | 0.00 | 12.61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12.61 | 0.00 | 12.61 | ||
合 计 | 101.13 | 88.52 | 12.61 |
2013年市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表 | |
公开04表 | |
部门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物价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3年决算数 |
合 计 | 2.54 |
1、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2、公务接待费 | 0.08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46 |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46 |
(2)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物价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66.9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66.92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万元。
3.事业收入…万元。
4.经营收入…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万元。
6.其他收入…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万元。
(二)支出总计666.9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8.52万元。
2.项目支出578.4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