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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县民宗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4-12-08 成文日期: 201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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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民宗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4-12-08 11:08:23 【字体:

 

本溪县民宗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本溪县民宗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县民宗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3年市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 2013年市直部门支出决算表

三、 2013年市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四、 2013年市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民宗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民宗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起草全县民族、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等重大课题的研究,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组织并监督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办理并监督少数民族权宜保障事宜;负责民族识别和民族成份的鉴定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

(四)组织和承办全县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和指导我县逢十周年庆祝活动。

(五)调查了解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研究并提出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参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专项资金的扶贫工作;协助推进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经济技术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指导和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殊用品的生产工作。

(六)负责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等社会事务方面的特殊情况和全县宗教事务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和意见;普查整理少数民族古籍,承办全县性少数民族文化和体育活动。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代表人物和宗教界人士的政治安排;管理各少数民族群众性组织。

(八)负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合法权利和教职人员正常教务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制止非法宗教活动,负责对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的审核,并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九)团结宗教界人士,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活动,动员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十)负责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各项事务;协调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县民宗局2013 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县民宗局机关

 

 

第二部分 本溪县民宗局2013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13年市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决算数 项  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343.31 一、一般公共服务 65.30
二、上级补助收入 0.00 二、外交 0.00
三、事业收入 0.00 三、国防 0.00
四、经营收入 0.00 四、公共安全 0.00
五、附属单位缴款 0.00 五、教育 0.00
六、其他收入 0.00 六、科学技术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27.29
    九、医疗卫生 0.00
    十、节能环保 0.00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0.00
    十二、农林水事务 175.00
    十三、交通运输 0.00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0.00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0.00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0.00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0.0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0.00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0.00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0.00
    二十三、其他支出 0.00
本年收入合计 343.31 本年支出合计 267.5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00 结余分配 0.00
上年结转和结余 0.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75.72
      0.00
收入总计 343.31 支出总计 343.31

 

2013年市直部门支出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 其他支出
201 一般公共服务 65.30 65.30 0.00 0.00 0.00
20123 民族事务 63.93 63.93 0.00 0.00 0.00
2012301   行政运行 37.98 37.98 0.00 0.00 0.00
2012304   民族工作专项 10.70 10.70 0.00 0.00 0.00
2012399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15.25 15.25 0.00 0.00 0.00
20125 港澳台侨事务 1.37 1.37 0.00 0.00 0.00
2012506   华侨事务 1.37 1.37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27.29 27.29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7.29 27.29 0.00 0.00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7.29 27.29 0.00 0.00 0.00
213 农林水事务 175.00 175.00 0.00 0.00 0.00
21305 扶贫 175.00 175.00 0.00 0.00 0.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175.00 175.00 0.00 0.00 0.00
合    计 267.59 267.59 0.00 0.00 0.00
备注:其他支出指部门除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以外的其它所有支出。

 

2013年市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 一般公共服务 65.30 37.98 27.32
20123 民族事务 63.93 37.98 25.95
2012301   行政运行 37.98 37.98 0.00
2012304   民族工作专项 10.70 0.00 10.70
2012399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15.25 0.00 15.25
20125 港澳台侨事务 1.37 0.00 1.37
2012506   华侨事务 1.37 0.00 1.3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27.29 27.29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7.29 27.29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7.29 27.29 0.00
213 农林水事务 175.00 0.00 175.00
21305 扶贫 175.00 0.00 175.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175.00 0.00 175.00
合    计 267.59 65.27 202.32

 

2013年市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表
  公开04表
部门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2013年决算数
合    计 7.03
1、因公出国(境)费 6.40
2、公务接待费 0.09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54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54
      (2)公务用车购置 0.00

 

 

 

 

 

 

 

 

第三部分 本溪县民宗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43.3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43.31万元。

(二)支出总计267.5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5.27万元。

2.项目支出202.32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5.72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4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5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华侨事务(项):反映有关华侨接待安置,、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华文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 农林水事务(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