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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县老干部局部门决算(2016)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6-13 成文日期: 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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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老干部局部门决算(2016)

发布时间:2017-06-13 10:28:04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县老干部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县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公开总表    

二、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三、  2016年度收入决算公开表    

四、  2016年度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  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定,制定全县老干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老干部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县贯彻执行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

3、负责老干部党建工作,抓好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加强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离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实及督查工作。

6、负责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各项待遇的落实与正常的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组织、引导和宣传工作。

7、负责老干部活动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并指导老干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做好重大节日老干部活动的组织安排。

8、负责老干部来信来访及突出问题呈报、调查及处理工作。    

9、负责外地离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来县学习、参观的接待工作。    

10、负责收集、整理、保管老干部工作有关资料档案,做好老干部工作调研和信息上报与交流工作。    

11、负责对老干部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老干部工作者的服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12、协助、支持县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开展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组织部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委老干部局没有纳入2016年部门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本溪县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公开表

第三部分本溪县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14.7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10.5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0.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2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结余。    

(二)支出总计513.7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8.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6.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68万元。    

2.项目支出224.95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01万元    

主要是节约各项开支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总收入510.53万元,较上年减少14.1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0.53万元,较上年减少14.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费用降低。    

2.部门取得的其他收入0万元。    

2016年部门总支出513.77万元,较上年减少8.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费用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县老干部局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82万元,项目支出224.9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7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1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19.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4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2.11万元,主要是工资、商品服务等支出。    

2)其它共产党员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是关工委日常办公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17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8.28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其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4.89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219.95万元,包括:    

1)其他医疗卫生支出219.95万元,主要是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3.5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3.5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0.09万元,下降2.6%,主要是加强车辆管理、减少招待费支出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41万元,主要用于关工委和老干部活动招等,2016年公务接待累计8批次,8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老干部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11万元,比2015年增加2.71万元,增加6.9%,主要原因是取暖费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老干部局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6万元,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1231   ,老干部局共有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老干部局对0个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