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rsj--czjs-2017-0048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本溪县就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6-20 | 成文日期: | 2017-06-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县就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就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县就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公开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三、2016年度收入决算公开表
四、2016年度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十、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就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就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创业培训政策的宣传、组织、开展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创业工作;全县创业带头人审核认定工作;全县创业人员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核工作;创业项目资源库、创业专家资源库的建设协调与管理,创业项目的征集、发布和后续跟踪指导服务工作;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创业型县区相关工作。
(二)负责对全县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统计工作;指导社区创办各类便民、利民服务实体和其他经济实体,积极开展社区就业服务;对各企、事业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助的审核与认定工作;对全县享受“4050”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的管理、核对和发放工作。
(三)负责全县职业介绍、劳务输出、单位登记招聘、就业登记、发布招工广告审批;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发放、统计实名制就业数据
(四)负责根据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委托,代其联系办理有关劳动保险业务;代管职工档案、劳动关系有关手续;代办职工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调整和身份工龄认定;代办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续保及缴费手续,达到法定年龄人员的退休手续,参保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及基金转移手续。
(五)负责对全县有培训需求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提供培训。
(六)负责制定全县就业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的职业培训、核发培训证明。
(七)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建立失业职工台帐、核算失业待遇、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失业人员管理、失业动态监测。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县就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无单位
第二部分 本溪县就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就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5.5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5.5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1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等。
(二)支出总计151.2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1.6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71万元。
2.项目支出29.63万元,主要包括行政事业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8.43万元
主要是项目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总收入155.56万元,较上年增加29.2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56万元,较上年增加29.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部门取得的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2016年部门总支出151.27万元,较上年增加27.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县就业局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4万元,项目支出29.6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5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4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3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56万元,包括: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43.33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5万元,包括:其他医疗保障支出5万元,主要是医疗等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7.23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7.23万元,主要是公积金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2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就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就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就业局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财政局对0个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经费。
8.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保障支出(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其他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