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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县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6-21 成文日期: 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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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6-21 13:51:15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县林业局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县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公开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三、2016年度收入决算公开表

四、2016年度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十、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林业局概况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县林业建设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业执法工作。
    2)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指导乡镇林业建设;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风景林培育和管理;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3)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监控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林木的采伐、运输、经营、加工;依法管理林地、林权,监督林地开发利用;调处林地、林权纠纷。
    4)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研究提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名录的调整意见;在有关自然保护区规划的指导下,制定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管理和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繁殖驯养及其(含制品)进出口工作;协调森林生态旅游的宏观管理。
    5)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森林病虫害、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6)研究提出林业经济发展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政策措施;依法监管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
    7)指导林业基本建设,管理县级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和林业专项贷款计划;监管林业资金的使用,指导林业财会工作;负责林区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8)组织、协调林业科技、教育培训、宣传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9)指导乡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管理、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10)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1)研究制定全县农村能源建设措施、法规和标准,以及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农村能源行业管理、技术指导,以及农村能源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

12)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县林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局机关

2. 本溪满族自治县木材检查总站

3. 本溪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队

4. 本溪满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

5. 本溪满族自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6. 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产业发展局

7. 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工作总站

8. 本溪满族自治县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

9. 国营本溪县林业总场

10.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种苗管理站

11.本溪满族自治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12、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基金征收管理站

13、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14、本溪满族自治县青山保护局

 

第二部分 本溪县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林业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383.8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383.8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83.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2536.0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0065.5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36.7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0.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77万元。

2.项目支出8528.81万元,主要包括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培育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854.4万元

主要是林业专项资金没有支付完毕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总收入8383.86万元,较上年减少1822.2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83.86万元,较上年减少1822.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的林业专项资金项目减少,其他林业支出减少。

 2.部门取得的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6年部门总支出10065.55万元,较上年减少841.9万元,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县林业局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6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6.74万元,项目支出8528.8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65.5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97.9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8768.0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17.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8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6)事业运行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5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9.5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797.99万元,主要是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支出。

6、 农林水事务支出8768.02万元,主要是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支出。

7.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8.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1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17.18万元,包括: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61.18万元,主要是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 住房保障支出92.86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92.86万元。

12. 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98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71.32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了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大幅下降。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等,2016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2016年公务接待累计30批次,138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98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9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79万元,比2015年增加19.07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3万元,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8.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林业局共有车辆4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林业局对0个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方面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1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反映对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方面的补助支出。

17.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2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21.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反映林业自然保护区域能力建设、本底调查、管护、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23.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林业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4.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贷款贴息(项):反映林业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25.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灭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27. 农林水支出(类)持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持贫方面的支出。

28.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2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统筹安排使用的通知》规定用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

3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