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bmgaj---2017-0047 发布机构:
信息名称: 本溪县看守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6-22 成文日期: 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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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看守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6-22 13:25:28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看守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县看守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公开总表    

      二、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三、  2016年度收入决算公开表    

      四、  2016年度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  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看守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看守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看守所是羁押贪污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一年以下,不便送往监狱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二)看守所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    

   (三)对在押人员有实行看管、教育、押解、组织劳动、生活及卫生管理、检查携带物品、查阅来往信件、监视接见等权利。    

    对在押人员违反监规的,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反省。以图谋行凶、逃跑、自杀等严重影响监所安全的在押人员有权加載械具。    

   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实行人的法定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未审理终结的,有权通知办案机关迅速审结;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有权将情况报告人民检察院。    

   在执行职务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有刑讯逼供或其他违法行为时,有权当面制止,并直接向有关机关和检察院报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溪县看守所

   第二部分    本溪县看守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看守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392.0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92.0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5.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56.52万元,主要是当月人犯给养费用及水电费等未及时结算。

(二)支出总计368.8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7.4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9.3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8.15万元。    

2.项目支出241.36万元,主要包括人犯日常给养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3.21万元    

主要是供货单位未能及时清算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总收入392.03万元,较上年增加67.0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5.51万元,较上年增加13.5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    

2.部门取得的其他收入56.52万元,较上年增加53.5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水电费、给养费等未结算产生结余资金。    

2016年部门总支出 368.82 万元,较 上年增加99.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在押人员给养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县财政局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46万元,项目支出241.3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8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8.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6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8.6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17.2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31万元,主要是羁押场所人犯日常给养等支出。    

(3)其他公安支出20.0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5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5.66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5.6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增加)0.5万元,下降5%,主要是节约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29万元,比2015年增加39.29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95万元,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溪县看守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溪县看守所对0个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 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 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保障羁押场所被羁押人员日常生活、完成投送任务以及人权保障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3.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