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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6年矿产资源管理中心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6-23 成文日期: 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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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矿产资源管理中心决算

发布时间:2017-06-23 09:59:04 【字体:

本溪县矿产资源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矿产资源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县矿产资源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 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四、 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五、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矿产资源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矿产资源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受委托负责全县从事矿产资源开采、加工、经营企业的税费统一征收工作,并对每月的税费征收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单位汇报;

(二)、在矿区出入口设立资源计量服务站,检查核实矿产资源准销、准运证件和税费证明,免费对运往县内外的矿产品进行检量;

(三)、负责将企业每月的计量结果报税部门及收费部门,税务部门及收费部门根据计量结果月末结算,按规定从企业预交税费保证金中扣缴税费;

(四)、负责矿产资源税费统一管理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工作,对税费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汇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五)、受委托对非法运输矿产品的车辆及矿产品进行扣留,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决算构成

本溪满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本溪县矿产资源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矿产资源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388.0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78.9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8.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209.1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有未结款项等。

(二)支出总计1155.7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2.1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4万元。

2.项目支出1073.54万元,主要包括劳务费、维修维护费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09.14万元

主是是项目支出有未结款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总收入1178.95万元,较上年减少81.0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8.95万元,较上年减少81.05万元。

2.部门取得的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016年部门总支出1155.72万元,较上年减少55.7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县财政局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9万元,项目支出1073.5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7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8.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8.43万元,包括:

(1)事业运行74.8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1073.54万元,主要是劳务费、维修费等支出。

2. 住房保障支出7.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9.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08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9.92万元,下降25%,主要是有未结款项和厉行节约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09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财政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5.72万元,比2014年减少115.05万元,增长(降低)9.9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等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96万元,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矿产资源管理中心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其他用车5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矿产资源管理中心对0个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