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gaj---2017-0053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本溪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6-30 | 成文日期: | 2017-06-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 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 2016年度财政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九、 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公安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是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刑事和行政执法权,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二是负责各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三是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参加各类抢险救援工作;四是负责全县居民的户籍管理工作,管理外来暂住人口;五是对全县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复杂场所进行管理;六是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纠正和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办理“五小车辆”入户和驾驶证申领业务;七是扑救火灾,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工矿企业进行消防安全监督,对新建建筑工程和新开业的公众聚焦场所进行检查验收,调查处理重大火灾事故;八是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溪县公安局
第二部分 本溪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 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432.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432.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32.6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813.17万元,主要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结转。
(二)支出总计5798.2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018.7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40.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2.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3.8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万。
2.项目支出1779.48现万元,主要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及其他项目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447.56万元
主要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与其他项目支出结转。
(四)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总收入6432.6万元,较上年增加876.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32.6万元,较上年增加876.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拨款。
2.部门取得的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016年部门总支出5798.21万元,较上年增加295.2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县财政局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8.73万元,项目支出1779.4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8.2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56.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91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56.3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449.65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事业运行27.21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刑事侦查40万元,禁毒管理30万元,反恐怖30万元,居民身份证管理18万元,网络运行及维护94.35万元,警犬繁育及维护30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537.12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97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52.97万元,主要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188.91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88.91万元,主要是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3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72万元,下降11%,主要是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公务接待费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及外出办案餐费等,2016年公务接待累计70批次,2116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3万元,全部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46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财政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5.86万元,比2015年减少74.14万元,降低6.3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7.8万元,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政局共有车辆14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公安局对0个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