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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8-23 成文日期: 201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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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8-23 08:42:5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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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粮安工程”、粮食流通和粮食企业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县级储备粮的收储、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不断推进粮食企业深化改革。

(二)承担县级储备粮食的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和布局;负责地方储备粮食的收购、储存、调运工作及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负责国家、省级临时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工作。

(三)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平抑粮食市场价格;负责制定《本溪满族自治县粮食供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储备设施的规划布局及建设,组织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查、评估,提出立项建议,指导协调全县粮食仓储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

(五)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对粮食经营者进行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审批和审验,规范粮食收购行为,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贯彻执行国家军粮供应政策,保障全县驻军的粮食供应,负责军粮供应网点的布局和建设。

(七)承担全县粮油检测,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质量、计量标准;监督实施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八)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负责对全县所有粮食经营企业的粮食收购、销售、库存数量及销售价格等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和监督检查,为县政府提供宏观调控的依据。

(九)负责粮食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护使用情况,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十)负责全县粮食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审核和检查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粮食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

(十二)负责粮食系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满族自治县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满族自治县粮食局(本级)

2.本溪满族自治县粮油检测站

3.本溪满族自治县军粮供应站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57.0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56.9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7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二)支出总计256.6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0.6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33万元。

2.项目支出26万元,主要是其他粮油事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00.34万元

主要是储备粮(油)库建设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总收入457.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7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93万元,较上年增加233.67万元,主要原因是储备粮(油)库建设等增加。

2.部门取得的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2017年部门总支出256.66万元,较上年增加0.51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满族自治县粮食局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66万元,项目支出2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6.6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0.9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6.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7.交通运输支出00万元。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5.68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5.68万元,全部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0.97万元,包括:

事业运行162.8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其他粮油事务支出88.12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12. 其他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6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初预算少支出0.74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决算减少2.36万元,下降50.4%,主要原因是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36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6批次,60人,0.36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3万元,比2016年减少18.33万元,降低51.4%,主要原因是节约了日常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粮食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粮食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库)建设:反映储备粮油仓储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