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19-00159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8-12 成文日期: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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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12 10:20:0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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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定,制定全县老干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老干部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县贯彻执行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

  3、负责老干部党建工作,抓好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加强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离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实及督查工作。

  5、负责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组织、引导和宣传工作。

  6、负责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各项待遇的落实与正常的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老干部活动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并指导老干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做好重大节日老干部活动的组织安排。

  8、负责老干部来信来访及突出问题呈报、调查及处理工作。

  9、负责外地离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来县学习、参观的接待工作。

  10、负责收集、整理、保管老干部工作有关资料档案,做好老干部工作调研和信息上报与交流工作。

  11、负责对老干部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老干部工作者的服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12、协助、支持县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开展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组织部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满族自治县老干部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满族自治县老干部局(本级)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老干部局2018年度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老干部局部门决算公开表(2).xls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老干部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26.1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17.3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7.3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8.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结余7.28万元和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51万元。

 (二)支出总计668.4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31.6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89万元,资本性支出0.58万元。

  2.项目支出336.80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7.71万元

 主要是离休干部人员变化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总收入717.38万元,较上年增加137.3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7.38万元,较上年增加137.84万元,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药费增加和离休干部人员增加。

  2.部门取得的其他收入0万元。

2018年部门总支出668.46万元,较上年增加96.20万元,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药费增加和离休干部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满族自治县老干部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65万元,项目支出336.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8.4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9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32.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96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9.94万元,主要是工资、商品服务等支出。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2万元,主要是关工委日常办公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99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7.76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12.66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3)其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57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332.78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332.78万元,主要是离休干部医药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72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7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1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初预算少支出1.83万元,主要是加强车辆管理等原因。比2017年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8%,主要是加强车辆管理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老干部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96万元,比2017年增加10.44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老干部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老干部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30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老干部药费数不好掌控。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在做足的基础上尽可能与实际数贴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