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19-00414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8-12 成文日期: 2019-08-12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12 14:20:07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推行旅游行业标准,制定实施细则;负责推行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和服务标准,规范旅游企业的服务质量;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确定的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游乐设施的设施和服务标准,组织、指导旅游餐饮住宿业规范经营、旅游设施定点工作;负责组织旅游企业等级评定和复核,负责旅行社申报的审核、审批工作,并加强旅行社业管理;监督、检查、规划、整顿市场秩序,受理旅游投诉业务,监督、检查旅游保险实施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管理,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工作;指导旅游企业合法经营,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拟订地方性旅游政策和法规;管理和指导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旅游从业人员的职务标准资格制定和等级标准,按规定组织全县旅游行业的岗位资格考试,负责旅游专业技术人才的交流与培训;加强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做好旅游资源普查和调查,负责组织旅游规划、可研、环评等有关文件的编制,并负责监督实施;按照“有效保护资源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原则,负责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及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做好旅游商品生产项目的开发、研制和旅游商品市场的建设,满足旅游者的购物需求;组织做好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通过旅游交易会、新闻发布会、旅游说明会、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拓宽客源市场,增加旅游业收入;认真做好旅游行业统计,及时发布旅游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本级)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旅游局决算公开表2019(1).xls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35.5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5.5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4.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21.7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二)支出总计155.1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3.3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4万元。

2.项目支出41.85万元,主要包括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旅游开发地方项目补助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02.08万元

主要是旅游开发地方项目补助形成的结转。

(四)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总收入235.52万元,较上年增加56.9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52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

2.部门取得的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万元。

2018年部门总支出155.17万元,较上年减少1.8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32万元,项目支出41.8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5.1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8.28,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万元。

(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7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费用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包括:

水体支出0万元。

6.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7.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2)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支出0万元。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48.82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旅游宣传、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地方旅游开发项目等支出。

1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6.32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6.32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2. 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8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初预算多支出0.38万元,主要是2018年预算只安排列支公务用车费用3万元。比2017年决算减少1.13万元,下降24.12%,主要是压缩支出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6批次,37人,0.1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8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4万元,比2017年增加0.83万元,增长5.13%,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旅游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旅游业管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