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0-00660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8-28 成文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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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8-28 14:25:5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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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

(二)承担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承担辖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有关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查处辖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辖区拍卖、经纪活动和合同管理工作。

(三)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四)承担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急)处置。

(五)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辖区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六)监督实施有关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管理。

(八)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九)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监管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办理企业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承担标准实施监督和代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监察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二)查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本溪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19决算公开(包括事业)(2).xls

第三部分 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053.9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3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17.9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96.48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做为独立预算单位拨离出去,事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2015.6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77.9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6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1.26万元。

2.项目支出137.64万元,主要包括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市场监管执法、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83.93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一是行政单位退休人员补缴职业年金较上年增加126.89万元;二是2019年按省局要求,临时购置食品快速检测车1台,由县局出资25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8.34万元

主要是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12.55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结转结余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1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7.99万元,项目支出137.6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15.63万元,比上年增加183.93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一是行政单位退休人员补缴职业年金较上年增加126.89万元;二是2019年按省局要求,临时购置食品快速检测车1台,由县局出资25万元。。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6.6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6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32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6.6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163.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主要是X0等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6)事业运行555.8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等支出。

(7)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63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3.5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5.1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包括:

水体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6.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102.32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02.3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等支出。

11.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9.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37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9年初预算多支出3.33万元,主要是主要是按省局要求临时购买1台食品快速检测车,此车在预算之外等原因。比2018年决算增加27.23万元,增长65%,主要是一是临时购买1台检测车;二是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成为独立的预算单位,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37万元。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46万元,比2018年减少102.02万元,降低4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拨离,2019年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没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5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8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意识,增强绩效管理理念;二是完善制度,推进落实。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和办法,力求规范、完整、可操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使绩效管理各环节有效衔接,提高绩效管理行为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对预算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开展重点项目跟踪问效,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按规定对绩效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