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1-00869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县司法局2020决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 成文日期: | 2021-10-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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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司法局2020决算
本溪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司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承担全县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县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统筹规划立法的职责。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
(三)承担审查报送县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立法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四)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实施后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政府(街道)、县直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中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县政府地方性法规以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和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街道)、县直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街道)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所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批及案件补贴给付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联系、协调仲裁机构。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协助落实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十一)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县司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本溪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21.7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21.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1.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99.91万元,主要是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结余以及其他经费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11.55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预算增加;二是转移支付资金额度增加。
(二)支出总计705.3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65.9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8.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28万元。
2.项目支出139.41万元,主要包括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4.51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及其他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司法业务进一步扩展,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16.29万元
主要是部分项目未完工,经费没支出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52.93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项目未完工,未进行结账处理,故项目经费未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20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91万元,项目支出139.4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5.33万元,比上年增加34.51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及其他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司法业务进一步扩展,项目支出增加。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54.3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3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万元。
(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4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51万元,主要退休人员工资及取暖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73万元,主要是工资及取暖费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6.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7.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31.33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31.33万元,主要是单位配缴公积金等支出。
11.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3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初预算少支出12.49万元,主要是压缩三公支出等原因。比2019年决算减少0.33万元,下降2.38%,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支出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48万元,主要用于省厅和市局公务招待,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5批次,30人,0.48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3万元。2020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万元,比2019年增加19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1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率;二是提高项目预算使用效益。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认真做好年度项目预算,切实利用好项目预算资金;二是加强预算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