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19-00154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2018年政协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协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8-12 | 成文日期: | 2019-08-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18年政协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协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协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协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协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一)负责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主席办公会议、秘书长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
(二)协调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县政协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责。
(三)负责县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参观、调查、座谈、学习、研讨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受市政协办公室的委托,组织在安省市政协委员进行视察活动。
(四)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地方政协的共同性问题及其解决方法,供领导参考。
(五)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业绩和经验以及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县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综合、反映社情民意。
(六)联系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县直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加强合作。
(七)负责县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县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九)负责接待来安访问的海内外有关友好人士和对外联谊工作。
(十)参与中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协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政协本溪满自治县委员会机关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协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协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32.0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58.3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8.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73.68万元,主要是政协会议、委员视察、参政议政经费等。
(二)支出总计299.1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0.3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02万元。
2.项目支出38.8万元,主要包括政协会议、委员视察、参政议政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32.9万元
主要是未结算的款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总收入432.04万元,较上年减少34.8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8.36万元,较上年增加2.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产生的增加。
2.部门取得的其他收入0万元。
2018年部门总支出299.13万元,较上年减少58.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有未结算的款项及人员变动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协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32万元,项目支出38.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9.1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6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6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95.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2)政协会议支出0.19万元,主要是政协会议等支出
(3)参政议政支出21.91万元,主要是参政议政等支出。
(4)委员视察支出19.53万元,主要是委员视察考察等支出。
(5)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42元,主要是其他政协项目等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7)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
(8)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6)信息化建设0万元。
(10)事业运行0万元。
(11)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万元。
(12)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1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9.1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工资福利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包括:
水体支出0万元。
6.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7.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2)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1.28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1.28万元。
11. 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1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初预算少支出10.83万元,主要是“三公”经费受去年同期比例的控制等原因。比2017年决算减少5.98万元,下降50%,主要是有未结算款项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批次,10人,0.26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1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县政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02万元,比2017年减少0.67万元,降低1.8%,主要原因是有未结算款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县政协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政协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