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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预算(2014年) 主题分类: 党委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4-10-31 成文日期: 20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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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预算(2014年)

发布时间:2014-10-31 15:12:01 【字体:

 

本溪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预算

(2014年)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县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行政管理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和实名制管理,拟订全县各级机关行政编制分配方案和全县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方案。

(四)拟订县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县级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审核和审批,负责县级议事协调机构日常管理,审核乡(镇)机关机构设置,协调县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县级机关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拟订县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做好相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指导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县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编制机构、领导职数、经费渠道等事项的审核和审批,执行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编制标准。

(八)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九)审定县直党政群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立、合并、撤销、名称变更及全县正、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设立、合并、撤销、名称变更。

(十)受理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方面的相关事宜。

(十一)建立和完善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法对县直单位进行登记管理。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本溪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

 

 

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本溪县编委办公室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27.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7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外交支出

 

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国防支出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公共安全支出

 

五、其他收入

 

教育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

 

 

 

农林水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金融支出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预备费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其他支出

 

 

 

转移性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27.15

本年支出合计

27.15

收    入    合    计

27.15

支    出    总    计

27.15

 

附表2:

 

 

 

 

 

 

 

 

 

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编委办公室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类/款/项)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其他收入

 
 

 

 

 

 

合计

27.15

27.15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7.15

27.15

 

 

 

 

 

 

31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7.15

27.15

 

 

 

 

 

  201

  31

01

    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7.15

17.15

 

 

 

 

 

  201

  31

99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00

10.00

 

 

 

 

 

 

 

 

 

 

 

 

 

 

 

 

 

 

附表3: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部门名称:编委办公室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类/款/项)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合计

27.15

17.15

1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7.15

17.15

10.00

 

 

31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7.15

17.15

10.00

 

201

  31

01

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7.15

17.15

 

 

201

  31

99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00

 

10.00

 

 

 

附表4:

 

“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门名称:本溪县编委办公室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三公”经费合计

3.02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0.04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00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3.00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本溪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收支总预算27.15万元。

二、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万元。其中:主要是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