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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县检察院预算(2015年) 主题分类: 党委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5-03-09 成文日期: 201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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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检察院预算(2015年)

发布时间:2015-03-09 11:23:28 【字体: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预算
(2015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监督法律实施,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本溪县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表

 

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722.7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117.00

外交支出

 

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国防支出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公共安全支出

747.32

五、其他收入

 

教育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2.41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

 

 

 

农林水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金融支出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预备费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其他支出

 

 

 

转移性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839.73

本年支出合计

839.73

 

 

 

 

 

 

 

 

收    入    合    计

839.73

支    出    总    计

839.73

 

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检察院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类/款/项)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其他收入

 
 

 

 

 

 

合计

839.73

722.73

117.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47.32

630.32

117.00

 

 

 

 

 

04

 

  检察

747.32

630.32

117.00

 

 

 

 

  204

  04

01

    行政运行(检察)

560.05

560.05

 

 

 

 

 

  204

  04

50

    事业运行(检察)

70.28

70.28

 

 

 

 

 

  204

  04

99

    其他检察支出

117.00

 

117.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2.41

92.41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92.41

92.41

 

 

 

 

 

  208

  05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92.41

92.4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部门名称:检察院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类/款/项)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合计

722.73

698.73

24.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630.32

606.32

24.00

 

 

04

 

  检察

630.32

606.32

24.00

 

  204

  04

01

    行政运行(检察)

560.05

536.05

24.00

 

  204

  04

50

    事业运行(检察)

70.28

70.2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2.41

92.41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92.41

92.41

 

 

  208

  05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92.41

92.41

 

 

 

“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门名称: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14

2015

“三公”经费合计

 

55.36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36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2.00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52.00

 


第三部分 本溪县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县检察院201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本溪县检察院2015年收支总预算839.73万元。
二、本溪县检察院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5.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2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