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4-00085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县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其他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1-05 成文日期: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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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4-01-05 06:30:28 【字体:

本溪县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本溪县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本溪县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及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二)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指导全县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会员会籍管理、宣传教育、民主管理以及全县工会组织制度和工会领导体制的研究;    

 (三)指导和推动全县工会组织职工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四)负责对全县工会经济技术活动、组织开展职工技能培训等,做好职工服务帮扶管理、积极开展帮扶救助工作,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法律维权的工作,协助县政府做好劳模的推荐、评选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开展职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安康杯竞赛等活动;
  (六)督促并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和工会财务的审查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指导和协调工会企事业的发展;

 (七)负责全县基层工会在职职工的医疗互助保险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承担上级工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县总工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新纳入0个预算单位,减少0个预算单位):本溪县总工会

 

第二部分 本溪县总工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_本溪满族自治县总工会.xlsx


 

 

第三部分 本溪县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86.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6.96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86.9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8.96万元;

2.项目支出18万元;

2024年预算收支比2023年减少32.58万元,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本溪县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4年预算2023年增加1.16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溪县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本溪县财政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比2023减变动。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财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国有资产情况无。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县财政局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18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团体事务(款)其他社会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