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cl---2016-0004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其他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3-03 | 成文日期: | 2016-02-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省、市、县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励,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四)负责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工作,弘扬人道主义。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并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五)参与研究、制定全县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法规规划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六)对全县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七)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接受省,市残联的业务指导。
(九)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业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满族自治县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表
附表1: | |||
收支预算总表 | |||
部门名称:残联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35.8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254.86 | 外交支出 | |
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国防支出 | ||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公共安全支出 | ||
五、其他收入 | 教育支出 | ||
科学技术支出 |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88.85 | ||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医疗卫生支出 | |||
节能环保支出 | |||
城乡社区支出 | |||
农林水支出 | |||
交通运输支出 |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金融支出 |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住房保障支出 | 1.82 |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预备费 | |||
其他支出 | |||
转移性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290.67 | 本年支出合计 | 290.67 |
收 入 合 计 | 290.67 | 支 出 总 计 | 290.67 |
附表2: | |||||||||
支出预算表 | |||||||||
部门名称:残联 | 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类/款/项) | 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其他收入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290.67 | 35.81 | 254.86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88.85 | 33.99 | 254.86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1.49 | 11.49 | ||||||
208 | 05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1.49 | 11.49 | ||||
11 | 残疾人事业 | 277.36 | 22.50 | 254.86 | |||||
208 | 11 | 01 | 行政运行(残疾人事业) | 22.50 | 22.50 | ||||
208 | 11 | 04 | 残疾人康复 | 17.30 | 17.30 | ||||
208 | 11 | 05 |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 | 35.00 | 35.00 | ||||
208 | 11 | 06 | 残疾人体育 | 2.00 | 2.00 | ||||
208 | 11 | 99 |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 200.56 | 200.5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82 | 1.82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82 | 1.82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1.82 | 1.82 |
附表3: | |||||||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 |||||||
部门名称:残联 | 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类/款/项)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35.81 | 35.81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3.99 | 33.99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1.49 | 11.49 | ||||
208 | 05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1.49 | 11.49 | ||
11 | 残疾人事业 | 22.50 | 22.50 | ||||
208 | 11 | 01 | 行政运行(残疾人事业) | 22.50 | 22.5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82 | 1.82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82 | 1.82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1.82 | 1.82 |
附表4: | ||
“三公”经费预算表 | ||
部门名称:残联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金额 | |
2015年 | 2016年 | |
“三公”经费合计 | 3.01 | 3.01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0.01 | 0.01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00 | 3.00 |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3.00 | 3.00 |
2016年经济分类预算表 | |
部门名称:残联 |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2016年预算数 |
合计 | 290.67 |
基本支出 | 35.81 |
工资福利支出 | 15.33 |
基本工资 | 7.29 |
津贴补贴 | 4.61 |
社会保障缴费 | 3.4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99 |
退休费 | 11.14 |
住房公积金 | 1.82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7.50 |
办公费 | 0.15 |
印刷费 | 0.02 |
水费 | 0.09 |
电费 | 0.12 |
邮电费 | 0.06 |
取暖费 | 3.67 |
物业管理费 | 0.03 |
差旅费 | 0.06 |
会议费 | 0.03 |
公务接待费 | 0.0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0 |
电话补贴 | 0.23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03 |
项目支出 | 254.86 |
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 132.92 |
办公费(项目) | 30.00 |
培训费(项目) | 31.00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 | 71.92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支出) | 41.94 |
救济费(项目) | 1.00 |
医疗费(项目) | 1.30 |
助学金(项目) | 5.00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 | 34.64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80.00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80.00 |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辽宁省财政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溪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收支总预算290.67万元。
二、本溪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本溪满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0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