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zgh---2016-0003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本溪县总工会2016年预算 | 主题分类: | 其他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3-08 | 成文日期: | 2016-01-2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县总工会2016年预算
本溪县总工会预算
(2016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县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支出预算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及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2、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指导全县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会员会籍管理、宣传教育、民主管理以及全县工会组织制度和工会领导体制的研究;
3、指导和推动全县工会组织职工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4、负责对全县工会经济技术活动、组织开展职工技能培训等,做好职工服务帮扶管理、积极开展帮扶救助工作,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法律维权的工作,协助县政府做好劳模的推荐、评选和日常管理工作;
5、开展职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安康杯竞赛等活动;
6、督促并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和工会财务的审查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指导和协调工会企事业的发展;
7、负责全县基层工会在职职工的医疗互助保险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承担上级工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县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本溪县总工会
第二部分 本溪县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表
收支预算总表 | |||
部门名称:总工会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87.93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0.45 |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外交支出 | ||
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国防支出 | ||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公共安全支出 | ||
五、其他收入 | 教育支出 | ||
科学技术支出 |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3.04 | ||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医疗卫生支出 | |||
节能环保支出 | |||
城乡社区支出 | |||
农林水支出 | |||
交通运输支出 |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金融支出 |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住房保障支出 | 4.44 |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预备费 | |||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其他支出 | |||
转移性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187.93 | 本年支出合计 | 187.93 |
收 入 合 计 | 187.93 | 支出总计 | 187.93 |
支出预算表 | |||||||||
部门名称:总工会 | 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类/款/项) | 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其他收入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187.93 | 187.93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0.45 | 110.45 | ||||||
29 | 群众团体事务 | 110.45 | 110.45 | ||||||
201 | 29 | 1 | 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 | 77.69 | 77.69 | ||||
201 | 29 | 50 | 事业运行(群众团体事务) | 14.76 | 14.76 | ||||
201 | 29 | 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18 | 18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3.04 | 73.04 | ||||||
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73.04 | 73.04 | ||||||
208 | 05 | 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73.04 | 73.04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44 | 4.44 | ||||||
2 | 住房改革支出 | 4.44 | 4.44 | ||||||
221 | 02 | 1 | 住房公积金 | 4.44 | 4.44 |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 |||||||||||||||||||
部门名称:总工会 | 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类/款/项)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187.93 | 169.93 | 18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0.45 | 92.45 | 18 | |||||||||||||||
29 | 群众团体事务 | 110.45 | 92.45 | 18 | |||||||||||||||
201 | 29 | 1 | 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 | 77.69 | 77.69 | ||||||||||||||
201 | 29 | 50 | 事业运行(群众团体事务) | 14.76 | 14.76 | ||||||||||||||
201 | 29 | 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18 | 18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3.04 | 73.04 | ||||||||||||||||
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73.04 | 73.04 | ||||||||||||||||
208 | 05 | 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73.04 | 73.04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44 | 4.44 | ||||||||||||||||
2 | 住房改革支出 | 4.44 | 4.44 | ||||||||||||||||
221 | 02 | 1 | 住房公积金 | 4.44 | 4.44 |
“三公”经费预算表 | |||||||||||||||||||||
部门名称:总工会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金额 | ||||||||||||||||||||
2015年 | 2016年 | ||||||||||||||||||||
“三公”经费合计 | 3.04 | 3.05 |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0.04 | 0.05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 | 3 | |||||||||||||||||||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3 | 3 |
2016年经济分类预算表 | |
部门名称:总工会 |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2016年预算数 |
合计 | 187.93 |
基本支出 | 169.93 |
工资福利支出 | 60.35 |
基本工资 | 27.98 |
津贴补贴 | 17.68 |
社会保障缴费 | 13.77 |
绩效工资 | 0.88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0.04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81.79 |
离休费 | 6.39 |
退休费 | 69.21 |
住房公积金 | 4.44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75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7.78 |
办公费 | 0.60 |
印刷费 | 0.07 |
水费 | 0.36 |
电费 | 0.48 |
邮电费 | 0.24 |
取暖费 | 21.38 |
物业管理费 | 0.12 |
差旅费 | 0.24 |
会议费 | 0.12 |
公务接待费 | 0.05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0 |
电话补贴 | 0.97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15 |
项目支出 | 18.00 |
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 18.00 |
办公费(项目) | 18.00 |
第三部分 本溪县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辽宁省财政厅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县本级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本溪县总工会2016年收支总预算187.93万元。
二、关于辽宁省财政厅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团体事务(款)其他社会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