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2-00184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2022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预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12-24 | 成文日期: | 2021-12-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22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预算公开
本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本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探索适合我县特点的道路交通管理模式,研究分析和预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相应对策。
(二)负责全县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的指挥、疏导,日常路面巡逻,依法查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效率,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科学管理交通,合理渠化道路,结合道路交通状况,合理设置、安装道路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为道路施划标线等,负责对各类交通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维修。
(四)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处理县辖区道路上各类交通事故,交通相关业务办理。
(五)依法加强对全县各类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的统一管理,并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的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机动车和驾驶证的其他业务。
(六)负责全县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规守法,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七)负责机动车辆牌证,驾驶员考试业务受理及其他相关考试业务,加强驾驶员考核教育及考取驾驶证。
(八)负责车辆违法业务办理,纠正和处理县辖区路面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九)负责辖区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新纳入 0个预算单位,减少 0 个预算单位):
1.本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机关
第二部分 本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580.03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80.03 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580.03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30.03万元;
2.项目支出750万元;
2022年预算收支比2021年增加23.74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本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16.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2年预算比2021年增加13.1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本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8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2021年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8万元,比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持平。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共有车辆2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2辆。其他国有资产情况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1套。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2022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5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5个,涉及资金75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执法办案: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4.其他公安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