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4-00082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2024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发展中心预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1-05 成文日期: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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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发展中心预算

发布时间:2024-01-05 16:34:4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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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开展健康教育等工作,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效果监测评估等工作,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二)负责全县妇幼保健服务项目的落实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开展等工作;

(三)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卫生健康信息统计报告与管理工作;

(四)承担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没有下设单位。 

第二部分 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049003_本溪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1).xlsx

第三部分 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64.06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4.06  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0万元;

(二)支出预算 64.06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4.06  万元;

2.项目支出 0 万元;

2024年预算收支比2023年增减少422.8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拆分为两个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本溪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4年预算比2023年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  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2022年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0   万元,比2022年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无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 万元,比2023年减少9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拆分为两个单位。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0辆专业用车。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 1 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  1个,涉及资金64.06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  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大部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类)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实务:反映卫生健康、中医等管理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