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5-00199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2025年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1-10 | 成文日期: | 2025-01-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25年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定县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县及企业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新纳入0个预算单位,减少0个预算单位):
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
第二部分 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811.2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11.24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811.2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79.20万元;
2.项目支出332.04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2024年减少107.69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2025年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压缩预算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3.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5年预算比2024年增加8.50万元,主要原因是在2024年期间观音阁街道办事处新晋3名编制人员和2025年将多两辆车辆。
三、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5年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预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预计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预计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预计0万元。
2025年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预计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2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较2024年同期预算资金相等。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较2024年同期预算资金相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万元,比2024年增加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增加两辆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按每辆车3万元增加。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观音阁街道办事处预计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国有资产情况:房屋11067865.04元。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9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9个,涉及资金332.04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