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bmxxgk-sgjf--2014-0048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本溪县看守所部门预算(2014年)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4-10-30 | 成文日期: | 2014-10-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县看守所部门预算(2014年)
本溪县看守所部门预算
(2014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看守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县看守所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看守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看守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看守所,是对犯罪分子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羁押的场所。中国劳动改造机关的一种。关押处在侦查、预审、起诉、审判阶段的未决犯。对案情重大或涉及国家机密的人犯应单独羁押;对同案犯、男女犯、逮捕犯与拘留犯应分别羁押。
(一)看守所的职能
看守所是羁押贪污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一年以下,不便送往监狱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二)看守所的职责
看守所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
(三)看守所的职权
1、对在押人员有实行看管、教育、押解、组织劳动、生活及卫生管理、检查携带物品、查阅来往信件、监视接见等权利。
2、对在押人员违反监规的,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反省。以图谋行凶、逃跑、自杀等严重影响监所安全的在押人员有权加載械具。
3、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实行人的法定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未审理终结的,有权通知办案机关迅速审结;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有权将情况报告人民检察院。
4、在执行职务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有刑讯逼供或其他违法行为时,有权当面制止,并直接向有关机关和检察院报告。
第二部分 本溪县看守所部门预算公开表
收支预算总表 | |||
部门名称:看守所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211.47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外交支出 | ||
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国防支出 | ||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公共安全支出 | 208 | |
五、其他收入 | 教育支出 | ||
科学技术支出 |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 | ||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医疗卫生支出 | |||
节能环保支出 | |||
城乡社区支出 | |||
农林水支出 | |||
交通运输支出 |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金融支出 |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住房保障支出 |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预备费 | |||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其他支出 | |||
转移性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211.47 | 本年支出合计 | 211.47 |
收 入 合 计 | 211.47 | 支 出 总 计 | 211.47 |
支出预算表 | |||||||||
部门名称:看守所 | 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类/款/项) | 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其他收入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211.47 | 211.47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207.82 | 207.82 | ||||||
02 | 公安 | 207.82 | 207.82 | ||||||
204 | 02 | 01 | 行政运行(公安) | 56.54 | 56.54 | ||||
204 | 02 | 99 | 其他公安支出 | 151.28 | 151.28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65 | 3.65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65 | 3.65 | ||||||
208 | 05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65 | 3.65 |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 |||||||
部门名称:看守所 | 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类/款/项)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211.47 | 60.19 | 151.28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207.82 | 56.54 | 151.28 | |||
02 | 公安 | 207.82 | 56.54 | 151.28 | |||
204 | 02 | 01 | 行政运行(公安) | 56.54 | 56.54 | ||
204 | 02 | 99 | 其他公安支出 | 151.28 | 151.28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65 | 3.65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65 | 3.65 | ||||
208 | 05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65 | 3.65 |
“三公”经费预算表 | |
部门名称:看守所 |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三公”经费合计 | 8.08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0.08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8.00 |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8.00 |
第三部分 本溪县看守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县看守所201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看守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本溪县看守所2014年收支总预算211.47万元。
二、关于本溪县看守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保障羁押场所被羁押人员日常生活、完成投送任务等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