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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5-10-29 成文日期: 201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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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10-29 14:48:26 【字体:

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12月25日在本溪满族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本溪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柳玉泉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税工作及改革发展有序推进,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2014年,预计本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04,360万元,比上年增长3.5%;上级补助等收入99,988万元,调入资金1,11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预计305,466万元。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3,212万元,上解上级等支出27,77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3,980万元,调出资金496万元,财政总支出预计305,466万元。

基金收入预计57,565万元,基金支出预计57,565万元。

各项收支预计数字,在决算编制汇审后,还会有所变化。

2014年,财政部门努力克服诸多不利因素影响,积极组织收入,完善支出管理,优先保障民生,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强化服务和监督,全力支持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和谐发展。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征管,确保应收尽收

今年以来,面对钢铁行业和房地产行业低迷给财政收入带来的不利影响,财税部门紧密配合,强化执行分析,相机出台政策措施稳定企业运行,坚持做大收入规模和提高收入质量并重,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一是强化目标管理。逐旬逐月逐季抓落实,确保收入均衡入库。二是狠抓重点税源监控。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税收管理,确保了应收尽收。三是加大收入稽查力度。税务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检查,积极清缴欠税,大力查处偷、漏税行为,堵塞税收漏洞;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办法,加强了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确保了财政收入进度。

(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是努力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全年教育支出32,484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全面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二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筹措职工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四项社会保险基金36,200万元,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落实到位;筹措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基金1,825万元,实现了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拨付“4050”及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1,521万元。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安排资金11,280万元用于医疗卫生等支出,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县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均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解决了农民看病贵的问题;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县参合人数达163,450人,全面提升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四是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全年节能环保支出 4,472万元, 支持青山、碧水、蓝天工程建设,保护县域生态环境。五是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逐步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六是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优先保障民生的基础上,财政支出进一步向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倾斜。完善政法系统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七是大力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全年投入16,289万元,用于太子河5号桥建设及小清线、关汤线及县城道路改造等项目,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筹集32,770万元偿还重点工程建设贷款,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加大投入,支持三农发展

全县投入32,807万元用于农林水支出,积极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各项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加快我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完善贷款贴息和项目补助等方式,推动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抓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制度及美丽乡村等项目,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四)服务企业,夯实地方财源基础

一是积极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拨付各类企业发展及园区建设资金28,400万元,支持支柱产业做大做强做优,重点保障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的扶持力度。三是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企业担保贷款1,100万元,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五)深化改革,科学精细理财

一是规范财政收支成效显著。稳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改革;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国库资金运转更加快捷、安全。二是政府采购绩效提高。加大政府采购力度,规范采购行为,采购渠道不断拓宽,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年实际采购资金额达21,641万元。三是投资评审力度加大,评审领域不断拓宽。全年政府投资项目结算报审金额17,774万元,审减财政资金1,790万元,审减率为10%。四是规范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全年共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村优抚对象补助等各类资金4,823万元,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六)强化监督,规范资金管理

按照“依法依规、程序规范、手续完备、监督前移、管理到位”的要求,建立和健全规范、科学、安全的资金运管机制。坚决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一是积极开展“小金库”整治工作。强化源头控制,专项治理工作逐步进入常态化。二是加强项目资金检查。加大对涉及民生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等资金的专项检查,促进监督与管理的有机融合,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各位代表,2014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理解和支持的结果。尽管如此,我们仍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县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主体税源不足,财源结构单一,收入增长乏力。税收收入增长的基础很不稳固,一次性收入所占比重较大,可用财力增长缓慢,增收困难。二是收支矛盾突出,平衡难度大。目前我县财力增长仍然不能满足全县基本运转、民生保障、债务负担等多方面的支出需求,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严重不足,对上级财政部门依赖性大。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十分复杂,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大,必须通过狠抓财政收入、争取上级补助、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整合财力资源、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等措施加以克服。为此,2015年预算安排及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做大做强财政实力;坚持促进经济发展,持续改善民生;坚持过紧日子,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依法理财,强化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安排情况

本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安排210,500万元,比上年预计增长3%。

主要收入项目计划安排情况是:

1.国税局、地税局税收全额安排200,60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153,800万元,上划中央计划46,800万元。

国税税收全额安排50,40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计划14,400万元,上划中央计划36,000万元。

地税税收全额安排150,200万元(含教育费附加)。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计划139,400万元,上划中央计划10,800万元。

2.非税收入计划安排56,700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安排情况

本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27,700万元。

(三)转移性收支安排情况

1.转移性收入安排41,87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994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35,885万元。

2.转移性支出安排24,679万元。其中:体制上解23,460万元,专项上解1,219万元。

(四)财政平衡情况

全县本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10,50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41,879万元,财力来源合计252,379万元。本年财政支出安排227,700万元,转移性支出安排24,679万元,合计总支出252,379万元。

(五)基金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基金收入预算30,485万元,基金支出预算30,485万元。

三、2015年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一)促改革抓机遇,做大财政总量

    一要认真研究财税政策。以承接东北振兴政策为契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向上争取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等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向上申报各类补助资金,让企业争取得到更多的实惠政策,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同时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新财源快速成长。二要强化税费征管。明确征收部门的目标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使征收机关强化税费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二)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改善民计民生

一是保障教育资金投入。确保各项教育政策落实到位,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扩大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规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巩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革成果,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三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要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立足点,以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农业示范县为战略目标,继续支持刺五加为主的中药材一县一业产业,支持提高本溪绒山羊品系,支持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质量,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支持深入开展“宜居乡村”建设活动和青山工程建设;继续做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四是加强支出管理。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压缩“三公”经费,集中财力用于支持民生工程建设。

(三)加强财政管理,积极推进财政改革

深入贯彻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规范理财行为。一是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把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与推进预算公开结合起来,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进展。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督促各乡镇继续做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面工作。三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认真做好主体税种变化的分析测算工作,为财税体制改革打下良好基础,加强支出预算管理,认真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细化公开项目,增强预算透明度。四是严格财政监督约束。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偿债机制,切实防范财政风险。六是加强财政系统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位代表,2015年的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

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利,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者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

3.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凭借行政权力或政府信誉,向单位和个人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4.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的财政资金的支付。

5.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财政给予下级财政的补助款项。包括体制补助、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等。

税收返还。为了保证地方既得利益和以后年度地方财政所需财力,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中央政府从地方上划中央的财政收入中,给予地方的财力返还。

   转移支付。是指以各级政府之间存在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支付制度。它是我国分税制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为实现地区间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财政政策。

    专项补助。是指由上级财政按特定用途增拨给地方的专项预算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6.上解支出。包括原体制上解支出和专项上解支出。原体制上解支出是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中央与地方确定的原体制下的分配格局暂时不变,原体制上解的地区继续按原定额度上解。专项上解支出是指国家出台政策导致上级财政收入转为下级财政收入,或原应由下级财政负担的支出转移到上级财政,由此形成上级财政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要由下级财政专项上解上级财政支出。

  7.调入资金。是指为了平衡一般预算收支,从预算外资金结余调入预算的资金,以及按规定从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

8.调出资金。是指从基金预算的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收入结余中调出,用于平衡一般预算收支的资金,以及按规定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提取的政府性基金。

9.部门预算。是指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全面反映部门预算内、外各项收支活动的年度综合财政计划。

10.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即将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包括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两种形式。

11.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贷记卡)。将公务卡作为一种支付结算工具,是规范现金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

12.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1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和直接受益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