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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预算 (2016年)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6-03-17 成文日期: 201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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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预算 (2016年)

发布时间:2016-03-17 16:10:5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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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支出预算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推行旅游行业标准,制定实施细则;负责推行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和服务标准,规范旅游企业的服务质量;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确定的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游乐设施的设施和服务标准,组织、指导旅游餐饮住宿业规范经营、旅游设施定点工作;负责组织旅游企业等级评定和复核,负责旅行社申报的审核、审批工作,并加强旅行社业管理;负责县级景区门票价格的确定;协调做好旅游交通工作;监督、检查、规划、整顿市场秩序,受理旅游投诉业务,监督、检查旅游保险实施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管理,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工作;指导旅游企业合法经营,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拟订地方性旅游政策和法规;管理和指导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旅游从业人员的职务标准资格制定和等级标准,按规定组织全县旅游行业的岗位资格考试,负责旅游专业技术人才的交流与培训;加强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做好旅游资源普查和调查,负责组织旅游规划、可研、环评等有关文件的编制,并负责监督实施;按照“有效保护资源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原则,负责旅游项目的审核、审批(含新、改、扩建项目)工作;负责对旅游特色乡镇(村)的打造,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发和建设;负责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及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做好旅游商品生产项目的开发、研制和旅游商品市场的建设,满足旅游者的购物需求;组织做好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通过旅游交易会、新闻发布会、旅游说明会、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拓宽客源市场,增加旅游业收入;认真做好旅游行业统计,及时发布旅游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1:   
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旅游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预算数项目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299.2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00外交支出0.00
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00国防支出0.00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00公共安全支出0.00
五、其他收入0.00教育支出0.00
  科学技术支出0.0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
  医疗卫生支出0.00
  节能环保支出0.00
  城乡社区支出0.00
  农林水支出0.00
  交通运输支出0.00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0.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4.99
  金融支出0.00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
  住房保障支出5.96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
  预备费0.00
  其他支出0.00
  转移性支出0.00
    
本年收入合计299.29本年支出合计299.29
    
    
收入合计299.29支出总计299.29
附表2:        
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旅游局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科目名称(类/款/项)合计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
   合计299.29299.290.000.000.0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8.330.000.000.000.00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338.330.000.000.000.00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338.330.000.000.000.00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4.99284.990.000.000.000.00
 05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84.99284.990.000.000.000.00
2160501行政运行(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84.9984.990.000.000.000.00
2160504旅游宣传140.00140.000.000.000.000.00
2160599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60.0060.000.000.000.0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5.965.960.000.000.000.00
 02 住房改革支出5.965.960.000.000.000.00
2210201住房公积金5.965.960.000.000.000.00
附表3: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部门名称:旅游局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类/款/项)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备注
   合计299.2999.292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8.330.00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338.330.00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338.330.00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4.9984.99200.00 
 05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84.9984.99200.00 
2160501行政运行(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84.9984.990.00 
2160504旅游宣传140.000.00140.00 
2160599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60.000.006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5.965.960.00 
 02 住房改革支出5.965.960.00 
2210201住房公积金5.965.960.00 
附表4:  
“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门名称:旅游局 单位:万元
项目2015年金额2016年金额
“三公”经费合计3.083.07
1.因公出国(境)费0.000.00
2.公务接待费0.080.07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3.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0.00
公务用车运行费3.003.00

 

   

   

2016年经济分类预算表    

   

部门名称:旅游局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6年预算数    

合计    

299.29    

基本支出    

99.29    

  工资福利支出    

76.10    

    基本工资    

32.82    

    津贴补贴    

25.74    

    社会保障缴费    

17.50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74    

    退休费    

7.77    

    住房公积金    

5.96    

  商品和服务支出    

9.45    

    办公费    

0.90    

    印刷费    

0.11    

    水费    

0.54    

    电费    

0.72    

    邮电费    

0.36    

    取暖费    

2.46    

    物业管理费    

0.18    

    差旅费    

0.36    

    会议费    

0.18    

    公务接待费    

0.07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0    

    电话补贴    

0.38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18    

项目支出    

20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200.00    

    印刷费(项目)    

70.00    

    会议费(项目)    

70.0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    

60.00    

 

第三部分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299.29万元。

二、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旅游业管与服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