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tjj--czys-2016-0003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本溪县统计局部门预算(2016年)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3-18 | 成文日期: | 2016-02-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县统计局部门预算(2016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统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本溪县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例;拟定全县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普查;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审核、评估、确认乡(镇)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数据。
(三)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指标体系;制定全县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化;审定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及统计调查表情;审核、办理统计登记证。
(四)组织和实施全县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调查;统一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和分析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五)统一核定和管理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库;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和其他有关统计资料。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统计数据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性;搞好统计咨询服务。
(七)代国家、省统计局管理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负责其队长、副队长的考核、呈报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本溪县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1: | |||
收支预算总表 | |||
部门名称:统计局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221.63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76.29 |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外交支出 | ||
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国防支出 | ||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公共安全支出 | ||
五、其他收入 | 教育支出 | ||
科学技术支出 |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6.98 | ||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医疗卫生支出 | |||
节能环保支出 | |||
城乡社区支出 | |||
农林水支出 | |||
交通运输支出 |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金融支出 |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住房保障支出 | 8.35 |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预备费 | |||
其他支出 | |||
转移性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221.63 | 本年支出合计 | 221.63 |
收 入 合 计 | 221.63 | 支 出 总 计 | 221.63 |
附表2: | |||||||||
支出预算表 | |||||||||
部门名称:统计局 | 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类/款/项) | 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其他收入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221.63 | 221.63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76.29 | 176.29 | ||||||
05 | 统计信息事务 | 176.29 | 176.29 | ||||||
201 | 05 | 01 | 行政运行(统计信息事务) | 76.18 | 76.18 | ||||
201 | 05 | 04 | 信息事务 | 8.00 | 8.00 | ||||
201 | 05 | 05 | 专项统计业务 | 30.00 | 30.00 | ||||
201 | 05 | 08 | 统计抽样调查 | 10.00 | 10.00 | ||||
201 | 05 | 50 | 事业运行(统计信息事务) | 52.11 | 52.11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6.98 | 36.98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6.98 | 36.98 | ||||||
208 | 05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6.98 | 36.9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35 | 8.35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35 | 8.35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8.35 | 8.35 |
附表3: | |||||||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 |||||||
部门名称:统计局 | 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类/款/项)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221.63 | 170.63 | 51.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76.29 | 125.29 | 51.00 | |||
05 | 统计信息事务 | 176.29 | 125.29 | 51.00 | |||
201 | 05 | 01 | 行政运行(统计信息事务) | 76.18 | 76.18 | ||
201 | 05 | 04 | 信息事务 | 8.00 | 8.00 | ||
201 | 05 | 05 | 专项统计业务 | 30.00 | 30.00 | ||
201 | 05 | 08 | 统计抽样调查 | 10.00 | 10.00 | ||
201 | 05 | 50 | 事业运行(统计信息事务) | 52.11 | 49.11 | 3.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6.98 | 36.98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6.98 | 36.98 | ||||
208 | 05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6.98 | 36.9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35 | 8.35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35 | 8.35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8.35 | 8.35 |
附表4: | ||
“三公”经费预算表 | ||
部门名称:统计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5年金额 | 2016年金额 |
“三公”经费合计 | 3.11 | 3.11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0.11 | 0.11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00 | 3.00 |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3.00 | 3.00 |
2016年经济分类预算表 | |
部门名称:统计局 |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2016年预算数 |
合计 | 221.63 |
基本支出 | 170.63 |
工资福利支出 | 112.43 |
基本工资 | 48.90 |
津贴补贴 | 31.56 |
社会保障缴费 | 25.23 |
绩效工资 | 6.6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0.04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5.17 |
退休费 | 35.28 |
住房公积金 | 8.35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54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3.03 |
办公费 | 1.35 |
印刷费 | 0.16 |
水费 | 0.81 |
电费 | 1.08 |
邮电费 | 0.54 |
取暖费 | 4.16 |
物业管理费 | 0.27 |
差旅费 | 0.54 |
会议费 | 0.27 |
公务接待费 | 0.1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0 |
电话补贴 | 0.47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27 |
项目支出 | 51.00 |
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 51.00 |
办公费(项目) | 8.50 |
印刷费(项目) | 9.00 |
差旅费(项目) | 8.00 |
会议费(项目) | 14.00 |
培训费(项目) | 7.50 |
劳务费(项目) | 4.00 |
第三部分 本溪县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县统计局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统计局所有收入、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21.6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5万元。本溪县统计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221.63万元。
二、关于本溪县统计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2016年预算数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