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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6年县委党校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6-03-22 成文日期: 20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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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县委党校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发布时间:2016-03-22 14:25:32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委党校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本溪县委党校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委党校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委党校主要职责

县委党校主要职责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阵地,使之成为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主要具体职能是:

一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

二是承办县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三是围绕全县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县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

四是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第二部分 本溪县委党校2016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1:   
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县党校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预算数项 目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236.4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外交支出 
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国防支出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公共安全支出 
五、其他收入 教育支出227.24
  科学技术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 
  农林水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金融支出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9.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预备费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其他支出 
  转移性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236.45本年支出合计236.45
    
    
收 入 合 计236.45支 出 总 计236.45
附表2:         
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县党校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科目名称(类/款/项)合计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 
 
 
   合计236.45236.45     
205  教育支出227.24227.24     
 08 进修及培训227.24227.24     
2050802干部教育227.24227.24     
221  住房保障支出9.229.22     
 02 住房改革支出9.229.22     
2210201住房公积金9.229.22     
附表3: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部门名称:县党校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类/款/项)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备注
   合计236.45236.45  
205  教育支出227.24227.24  
 08 进修及培训227.24227.24  
2050802干部教育227.24227.24  
221  住房保障支出9.229.22  
 02 住房改革支出9.229.22  
2210201住房公积金9.229.22  
附表4:  
“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门名称:党校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2015年2016年
“三公”经费合计3.103.1
1.因公出国(境)费0.000
2.公务接待费0.100.1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3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0
公务用车运行费3.003

 

2016年经济分类预算表
部门名称:县党校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16年预算数
合计236.45
基本支出236.45
  工资福利支出124.10
    基本工资57.04
    津贴补贴29.53
    社会保障缴费27.78
    绩效工资9.65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1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60
    离休费4.88
    退休费82.04
    住房公积金9.22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
  商品和服务支出14.75
    办公费1.28
    印刷费0.15
    水费0.77
    电费1.02
    邮电费0.51
    取暖费6.13
    物业管理费0.26
    差旅费0.51
    会议费0.26
    公务接待费0.1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
    电话补贴0.4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9

第三部分 本溪县委党校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县委党校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委党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培训支出。本溪县委党校2016年收支总预算236.45万元。

二、关于本溪县委党校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3.0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