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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商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3-20 成文日期: 201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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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商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3-20 16:09:31 【字体:

本溪县商业局部门预算

(2017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商业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部门单位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商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十二、2017年纳入绩效管理项目表

第三部 本溪满族自治县商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商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成品油的执法管理及散装水泥的推进工作

3、负责全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4、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流通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溪县商业局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商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预算公开表.xls经济分类表.xls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商业局2017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商业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满族自治县商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商业服务业支出以及住房保障支出等。本溪满族自治县商业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403.46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13.64万元,主要是非税收入预算增加。

二、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商业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万元。比2016年减少6.8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运行费自然减少。

三、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商业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商业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商业局公用经费支出13.23万元,比2016年减少1.32万元,减少10%,主要是取暖费等日常费用减少,节约财政资金1.3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商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商业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商业局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支出。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应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