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gtj--czjs-2017-0048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本溪县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 (2017年)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3-21 | 成文日期: | 2017-01-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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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 (2017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一、三公汇总表
十二、绩效评价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县级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我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及专项规划。
(三)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四)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及废弃土地的开发、复垦和整理,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五)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和指导土地确权、定级、登记、发证等工作。
(六)依法管理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土地储备工作,管理土地市场,承担国土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乡(镇)村用地管理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指导和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预审、土地使用权价格确认工作;承担报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农地转用、征(使)用土地的审查、报批等工作。
(八)负责矿产资源勘查的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培育矿业权市场;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
(九)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管理地质资料汇交;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审查;拟订地质勘查计划。
(十)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过程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组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十一)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保护地质遗迹,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
(十二) 安排省、市财政和县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管理情况;完成国家、省、市、县政府规定的国土资源税费征收、协收任务。
(十三)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及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县国土资源局机关
2.本溪县国土资源监察所(高官所、田师傅所、碱厂所、草河口所、小市所)
3.本溪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
4.本溪县征地服务与收购储备(整理)中心
第二部分 本溪县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国土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本溪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903.19 万元,比2016年减少17.63%,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等。
二、关于本溪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3.38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 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缩支出等原因。
三、关于本溪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溪县国土资源局2017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国土资源局公用经费支出578万元,比2016年减少3.48万元,减少0.6%,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节约资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国土资源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一台挖掘机,一台铲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国土资源局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离退休经费。
9、行政运行(国土资源事务)
反映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事业运行(国土资源事务)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