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zsj--czyjs-2018-0040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2018年本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预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01 | 成文日期: | 2018-01-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18年本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预算
本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部门预算(2018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八、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九、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二、三公汇总表
十三、绩效评价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指导、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和外经外贸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直接利用外资、出口创汇年度及中长期计划的编制,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行分解落实。
(二)负责对全县招商引资、出口创汇、直接利用外资工作的统计、督促检查以及考核、确认以及优惠政策的兑现工作。
(三)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和园区各项优惠政策的制订,按考核和确认结果拿出兑现意见,报县政府后实施。
(四)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对外贸易、外商投资等有关政策和法规,负责外资项目、中外合资项目的核准、报批。
(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招商项目和入园企业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六)招商引资项目挖掘、编制、组织策划、宣传、推介和项目洽谈工作。
(七)负责县委、县政府外出考察、举办各类活动的会务及前期准备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第二部分 本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本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 249.9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9.3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支出转移到社保统筹发工资。
二、关于本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7.9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招商力度引起公务接待费的增加。
三、关于本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018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公用经费支出18.79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9万元),比2017年增加6.01万元,增加31.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节约财政经费 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本溪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内、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它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核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