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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2-06 成文日期: 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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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18-02-06 13:33:31 【字体:

本溪满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一、三公汇总表

十二、绩效评价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地方科技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制度。

(2)执行国家科学技术计划,制定全县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统筹管理全县科技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乡(镇)场和县直各单位的科技工作。

(4)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申报评审和奖励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引进推广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组织工作;指导协调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负责科技保密和科技统计工作。

(5)负责技术合同认定规范技术交易行为,民办科研机构审批,管理专利事务、科技外事等工作。

(6)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行政调处、行政处罚及普法宣传等。

(7)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溪满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满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等。本溪满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收入预算指标为160.26万元,支出预算指标为160.26万元,均比2017年度减少129.2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及项目减少。

二、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2018年不设置公务员接待费。

三、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公用经费支出8.54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4万元),比2017年增加2.96万元,增加53%,主要原因是调入1人(科员级),差旅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增加,增加财政经费2.9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科技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科技局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基础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以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