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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2018年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07 | 成文日期: | 2018-01-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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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八、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九、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二、三公汇总表
十三、绩效评价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对政府系统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工伤、失业的社会保险工作,协调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工作。
(二)贯彻《公务员法》,对全县国家机关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对实施公务员制度工作进行综合管理,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
(三)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领导人员的任免、审批等人事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任免,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任职资格评定、考试、继续教育工作。综合管理全县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工作。
(五)负责全县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县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制度改革,参与进行机构编制、行政管理体制的研讨。
(六)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工资调整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
(七)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的人员,协调政府各部门的全县性表彰工作,负责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的工作,综合管理人事系统的科研工作、协调管理人员信息工作。
(八)制定全县人才流动和人才开发的政策和规划,培育、指导全县人才市场,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负责引进国处智力,负责落实大中专毕业生指导性分配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调配,管理行政机关副科级以下干部退休干部档案,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九)组织贯彻实施《劳动法》,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全县的劳动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和监察。
(十)负责全县劳动信访、劳动争议和仲裁工作,确定全县所有企业的劳动关系、合同备案、退休军人安置、企业人员调配、劳动力合理配置和流动,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管理制度,并对其进行监察和指导服务。
(十一)负责全县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制定就业方案及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安置待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制定劳动力市场和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制定企业用工政策。
(十二)负责全县有有企业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指导企业的内部分配,调整工资的审批,制定和实施我县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负责企业的效挂钩核定和劳动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的劳动监察工作,组织贯彻实施《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依法进行监察。
(十四)制定劳动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检查。
(十五)管理全县的社会保险制定改革和完善工作。完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职工的工作鉴定和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六)制定全县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和规划,组织各技术工人再教育,负责全县的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对县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核发技术工作等级证书;制定技师评聘、考核制度以及具体政策和实施方法,负责全县职工的岗前培训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本溪县职业技能鉴定所
3.本溪县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
4.本溪县就业服务局
第二部分 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等。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 902.9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 99.82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就业服务局部门预算
二、关于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3.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 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增加就业服务局部门预算。
三、关于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用经费支出 52.87 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5.14万元),比2017年减少 4.67万元,减少 9.7 %,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节约财政经费 4.67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其他: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事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16.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