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hbj--czyjs-2018-0365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本溪县环保局部门2018年预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3-01 | 成文日期: | 2018-01-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县环保局部门2018年预算
本溪县环保局部门预算
(2018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一)
九、部门支出预算总表(二)
十、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二、三公汇总表
十三、绩效评价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环保局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制定全县环保规划和计划,监督管理环保资金环境保护资金和环境保护被助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县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
(三)监督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负责全县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县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依法对辖区的排污单位实施环境保护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
(五)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组织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和评价;组织实施排污单位的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并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工作,协调上级部门开展有关监测项目工作。
(七)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负责推广引用环保科技成果,积极发展我县生态产业。
(八)搞好环保系统人员自身建设,抓好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县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县环保局
2.本溪县环境监察局
3.本溪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第二部分 本溪县环保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县环保局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环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本溪县环保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88.2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984.9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2018年预算编制原则勤俭节约,支出预算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原则,缩减支出预算。根据国家财税【2017】20号《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中精神,本溪县环保局取消了环境监测服务费。按照文件第三款“取消、停征或减免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本溪县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环境保护监测站人员支出纳入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中。
二、关于本溪县环保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9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因公务用车编制数发生变化。
三、关于本溪县环保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溪县环保局2018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环保局公用经费支出20.93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减少145.07万元,减少87.4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范围,精打细算,合理、节约使用资金,使各项支出发挥最大的效果,避免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提高各项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环保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环保局共有车辆 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环保局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另: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离退休经费。
行政运行(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110101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环境监测与信息2111101
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