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cjj--czyjs-2018-0058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2018年城建局部门预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3-16 | 成文日期: | 2018-01-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18年城建局部门预算公开
本溪县城建局部门预算
(2018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城建局概况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主要职责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县城建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八、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九、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二、三公汇总表
十三、绩效评价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城建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本溪县城建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城建计划、城建统计、城市绿化、城市防汛等工作。负责全县燃气行业日常管理工作,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2、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节能、墙改工作管理。
3、负责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工作。
4、负责县城规划区以外、风景名胜区以外的房屋登记管理及产权产籍管理、房屋交易管理、商品房销售(预售)管理;组织编制、论证、呈报镇域体系规划、镇村体系规划;镇区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负责规划区外各类房地产及公益项目的规划、审批;负责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项目申报、审批、跟踪等工作。
6、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工作。
7、负责行使固体废弃物排放、临时占地、临时建设、户外广告牌匾、户外装饰装修、临街围栏的审批权;负责城乡市容市貌等综合管理。
8、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商品房销售(预售)管理;危房鉴定管理;装饰装修管理;租赁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
9、负责本溪县城乡规划管理、风景名胜资源管理、测绘行业管理的实施办法、细则、规章和制度;负责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市总体规划及风景名胜区规划;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及风景名胜区内各类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等规划工作。
10、负责县城的绿化、美化、亮化,路灯安装和管护;县城道路和排水的建设与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及维修;城市园林规划建设与管理;市政劳服混凝土构件预制厂62人。
11、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
12、负责城镇供暖、锅炉、暖气、管道安装及检修。
13、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建筑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
14、建筑材料的检测;工程监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县城建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
2、市政(园林)管理处
3.、工程质量监督站
4、环境卫生管理处
5、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本溪县城建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UploadFiles/PublicInformation/bmcjj/201803290852261204.xls
第三部分本溪县城建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县城建局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城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本溪县城建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 4328.72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8554.02 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力资金情况安排2018年预算资金
二、关于本溪县城建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11.04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3 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7.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本溪县村镇建设办公室和环境卫生管理处公务用车及运行费4.53万元。
三、关于本溪县城建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溪县城建局2018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城建局公用经费支出90.98 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88.78 万元),比2017年减少25.5 万元,减少21.89 %,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节约财政经费25.5 万元。(2017年城建局公用经费支出116.4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城建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7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7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城建局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城建局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 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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