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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县司法局2019年预算公开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1-26 成文日期: 2019-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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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2019年预算公开

本溪县司法局2019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1-26 00:00:00 【字体:

本溪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本溪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

九、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部门经济分类)

十、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一、政府采购计划表

十二、三公汇总表

十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编制本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负责本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订本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县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六)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七)负责指导县、乡镇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新纳入0 个预算单位,减少 0个预算单位):

1.本溪县司法局机关

第二部分 本溪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447.94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447.94 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447.94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37.94万元;

2.项目支出10万元;

2019年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37.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压缩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溪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2.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9年预算比2018年减少 25.2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溪县司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溪县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该项费用。

2.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18年增加0.51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6万元,比2018年减少 1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车辆使用经费。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司法局共有车辆 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其他国有资产情况,办公桌椅30件等。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县司法局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 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1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律援助: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 工作的支出。

9.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反映司法部门发生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费、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