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19-00045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县碱厂镇2019年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6-04 成文日期: 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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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碱厂镇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6-04 08:35:4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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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本溪县碱厂镇概况

一、碱厂镇地理面积355平方公里,总人口2.7万人.农业人口24102人,城镇人口2812人。截止2018年底,纳入编制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60人,财政实际供养人口56人。11个行政村。

二、设有政府、党委、文化、农业、林业、水利、企业、计生等部门。

第二部分   本溪县碱厂镇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七、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部门经济分类)

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明细

十、政府采购计划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碱厂镇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碱厂镇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定镇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乡镇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服务政策,完善鼓励地方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县碱厂镇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即碱厂镇政府:

第二部分 本溪碱厂镇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碱厂镇政府2019年预算


第三部分 本溪县碱厂镇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碱厂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  57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574 万元;

(二)支出预算574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533 万元;

2.项目支出41  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溪县碱厂镇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溪县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  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溪县碱厂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 6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 万元,与2018年持平。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碱厂镇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