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1-00241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1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1-15 | 成文日期: | 2021-01-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1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本溪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
九、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部门经济分类)
十、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一、政府采购计划表
十二、三公汇总表
十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为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宜居乡村建设、城镇化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特色乡镇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并承担相应的事务性工作。
(二)为全县廉住房和公祖房管理、住宅维修基金管理、物业管理、县城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证,并承担相应的事务性工作;为县城危房认定服务和旧住宅改造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并承担相应的事务性工作。
(三)为全县燃气和供暖行业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并承担相应的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县城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的建设、维护。
(五)承担县城环境卫生的保洁、日常管护;承担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垃圾处理费的收取。
(六)为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并承担相应的事务性工作。为建设工程档案的归集、保管、利用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并承担相应的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县城规划区市容市貌管理和违法建设查处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建制镇规划区违法建设的查处的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全县环境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九)承担上级部门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县城建中心
2.本溪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本溪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3380.4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380.40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3380.4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74.80万元;
2.项目支出1805.60万元;
2021年预算收支比2020年减少195.10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项目预算缩减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本溪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42.81万元,比上年增加77.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事业合并,绿化及路面维修维护面积增加,车辆保险费用增加,临时工养老保险增加等。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溪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本溪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4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5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减少0.5万元,主要是车辆运行费用减少,减少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
2.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4.5万元,比2020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本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15辆。其他国有资产情况0万元。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2个,涉及资金170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0.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