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1-00296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县林草局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1-15 成文日期: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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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林草局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1-15 10:42:5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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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本溪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本溪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

九、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部门经济分类)

十、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一、政府采购计划表

十二、三公汇总表

十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县林业建设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业执法工作。

(2)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指导乡镇林业建设;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风景林培育和管理;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3)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监控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林木的采伐、运输、经营、加工;依法管理林地、林权,监督林地开发利用;调处林地、林权纠纷。

(4)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研究提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名录的调整意见;在有关自然保护区规划的指导下,制定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管理和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繁殖驯养及其(含制品)进出口工作;协调森林生态旅游的宏观管理。

(5)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森林病虫害、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6)研究提出林业经济发展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政策措施;依法监管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

(7)指导林业基本建设,管理县级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和林业专项贷款计划;监管林业资金的使用,指导林业财会工作;负责林区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8)组织、协调林业科技、教育培训、宣传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9)指导乡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管理、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10)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1)研究制定全县农村能源建设措施、法规和标准,以及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农村能源行业管理、技术指导,以及农村能源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

(12)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新纳入 0个预算单位,减少0 个预算单位):

1.本溪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

2.本溪县森林公安局

3.本溪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本溪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林草局系统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本溪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林业和草原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6122.0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122.01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3.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4.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

5.转移性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6122.0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581.08万元;

2.项目支出540.93万元;

2021年预算收支比2020年增加3867.54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中十个国有林场预算全额纳入林业和草原局。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本溪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35.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1年预算比2020年增加344.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中十个国有林场预算全额纳入林业和草原局。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溪县林业和草原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9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6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本溪县林业和草原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66.9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2.公务接待费0.97万元,比2020年增加0.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中十个国有林场预算全额纳入林业和草原局。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万元,比2020年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中十个国有林场预算全额纳入林业和草原局。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林业和草原局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国有资产情况无。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 4个,涉及资金6122.01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局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1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