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bmxzx--czys-2016-0006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2016年政协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预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协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3-14 | 成文日期: | 2016-02-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16年政协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政协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概况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政协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政协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政协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概况
主要职责:根据《政协章程》规定,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一)负责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主席办公会议、秘书长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
(二)协调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县政协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责。
(三)负责县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参观、调查、座谈、学习、研讨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受市政协办公室的委托,组织在安省市政协委员进行视察活动。
(四)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地方政协的共同性问题及其解决方法,供领导参考。
(五)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业绩和经验以及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县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综合、反映社情民意。
(六)联系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县直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加强合作。
(七)负责县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县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九)负责接待来安访问的海内外有关友好人士和对外联谊工作。
(十)参与中心工作。
第二部分政协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县政协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337.5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32.57 |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外交支出 | ||
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国防支出 | ||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公共安全支出 | ||
五、其他收入 | 教育支出 | ||
科学技术支出 |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6.62 | ||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医疗卫生支出 | |||
节能环保支出 | |||
城乡社区支出 | |||
农林水支出 | |||
交通运输支出 |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金融支出 |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住房保障支出 | 8.33 |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预备费 | |||
其他支出 | |||
转移性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337.51 | 本年支出合计 | 337.51 |
收 入 合 计 | 337.51 | 支 出 总 计 | 337.51 |
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县政协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类/款/项) | 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其他收入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337.51 | 337.51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32.57 | 232.57 | ||||||
02 | 政协事务 | 232.57 | 232.57 | ||||||
201 | 02 | 01 | 行政运行(政协事务) | 136.52 | 136.52 | ||||
201 | 02 | 04 | 政协会议 | 35.00 | 35.00 | ||||
201 | 02 | 05 | 委员视察 | 22.50 | 22.50 | ||||
201 | 02 | 06 | 参政议政(政协事务) | 25.00 | 25.00 | ||||
201 | 02 | 99 | 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 13.55 | 13.5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6.62 | 96.62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96.62 | 96.62 | ||||||
208 | 05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96.62 | 96.62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33 | 8.33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33 | 8.33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8.33 | 8.33 |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部门名称:县政协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类/款/项)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337.51 | 241.46 | 96.05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32.57 | 136.52 | 96.05 | |||
02 | 政协事务 | 232.57 | 136.52 | 96.05 | |||
201 | 02 | 01 | 行政运行(政协事务) | 136.52 | 136.52 | ||
201 | 02 | 04 | 政协会议 | 35.00 | 35.00 | ||
201 | 02 | 05 | 委员视察 | 22.50 | 22.50 | ||
201 | 02 | 06 | 参政议政(政协事务) | 25.00 | 25.00 | ||
201 | 02 | 99 | 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 13.55 | 13.5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6.62 | 96.62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96.62 | 96.62 | ||||
208 | 05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96.62 | 96.62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33 | 8.33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33 | 8.33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8.33 | 8.33 |
“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门名称:县政协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5年金额 | 2016年金额 |
“三公”经费合计 | 29.28 | 16.08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4.28 | 0.08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5.00 | 16.00 |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25.00 | 16.00 |
2016年经济分类预算表 | |
部门名称:县政协 |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2016年预算数 |
合计 | 337.51 |
基本支出 | 241.46 |
工资福利支出 | 111.14 |
基本工资 | 49.66 |
津贴补贴 | 35.99 |
社会保障缴费 | 25.4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0.01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99.55 |
离休费 | 6.51 |
退休费 | 81.52 |
生活补助 | 0.76 |
住房公积金 | 8.33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2.43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77 |
办公费 | 0.98 |
印刷费 | 0.12 |
水费 | 0.59 |
电费 | 0.78 |
邮电费 | 0.39 |
取暖费 | 9.11 |
物业管理费 | 0.20 |
差旅费 | 0.39 |
会议费 | 0.20 |
公务接待费 | 0.08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00 |
电话补贴 | 1.73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23 |
项目支出 | 96.05 |
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 96.05 |
办公费(项目) | 1.55 |
印刷费(项目) | 4.00 |
差旅费(项目) | 15.00 |
会议费(项目) | 41.00 |
培训费(项目) | 22.50 |
劳务费(项目) | 8.00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 | 4.00 |
第三部分 政协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政协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金等。2016年收支总预算337.51万元。
二、关于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2016年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5年减少9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市
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反映各级政协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反映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反映政协为参政议政进行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政协事务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