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19-01020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县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主题分类: |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发布日期: | 2019-11-27 | 成文日期: | 2019-11-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县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本溪县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2019年)
序号 | 审核事项 | 审核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材料 | 审核重点 |
1 |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环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辽宁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
审批科 | (一)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情况说明,需载明案件基本事实、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裁量权基准情况、行政执法机关主体及执法人员资格情况; (二)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文本; (三)经过听证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 (四)经过环境监测的,应当提供相应监测报告; (五)经过评估、鉴定或专家评审的,应当提交评估、鉴定报告或评审意见; (六)其他有关材料。
| (一)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程序是否合法、正当; (三)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行政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五)执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或有滥用职权的情形; (六)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齐备; (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八)其他应当审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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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产停业; (二)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三)较大数额罚款;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要求听证的其他行政处罚。 前款所称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辽宁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辽宁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